婚后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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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11-15 19: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千万不要写“损失费”三个字,因为这么写的话前提是存在损失,如果不存在损失的话,这20万元就相当于打了水漂了。你就写“夫妻双方以后无论任何原因离婚,男方需给付女方现金20万元。”按理说去哪个公证处都可以,但是如果牵涉到不动产的话,还得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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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5 19: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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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5 19: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房产的公证要到房产的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你这样的情况公证处一般不予受理。因房产过户到你婆婆名下后,房屋视为你婆婆所有,你不占有份额,即使日后你与丈夫离婚,你也无权分得财产。若真的必须要办又想有个保障的话,只能与丈夫、婆婆三方私下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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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5 19: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过户就行了,协议有什么意义。想公证就到你所在区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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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5 19: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有过错才可以要求赔偿,可以写自愿补偿这样更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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