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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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11-2 09: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这个要先去做鉴定才能判定的。这个要去作司法鉴定才能鉴定出是“轻伤”OR“轻微伤”还是“重伤”,估是估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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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 09: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身体贯通伤、脏器损伤及失血性休克是重伤。派出所也是依法办事。 首先,犯罪嫌疑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用水果刀捅)会造成受害人的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还去实施行为。这个是犯罪的主观方面。 其次,用水果刀捅的行为已经造成受害人重伤。这个是犯罪的客体方面。 再次,客观上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用水果刀捅的反正行为。 最后,犯罪嫌疑人是否是有刑事责任能力人。我认为: 最主要是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错误,积极地配合受害人进行治疗。并适当赔偿。争取受害人的原谅。 在实施用水果刀捅的时候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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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 09: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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