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喊帮人打B,且A也亲自参与,导致B轻伤,请问A应负何种程度的责任。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07-5-3 16: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
据你不完全的说明;谈点看法:1:A 与 B 原有怨隙在先,且故意将车位停放在B 的车库门前;这是蓄意滋事的“因”,到后来动手[可用器械?]将 B 打成轻伤;这就是“果”。2:公安具体办案人员对现场事故责任的认定有故意偏袒、之嫌;“...为停车问题发生纠纷..”与事实不符。这是有意为A 开脱罪责?[警察法] 由于详情不解,上述看法也不太成熟;供你参考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5-3 16: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5-3 16: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看啥原因了。不过责任 比较大的,50/100以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