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建小区水电无法网上缴费的业主看过来,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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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 | 回复14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建邦听海C区的业主,建邦听海C区交房时间始于2017年1月20日,属于新建小区。经过查档案,查得建邦听海C区的开发商(山东安邦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2013年8月14日,《电气设计图纸》是在2013年11月设计的,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2014年3月13日。2012年9月30日,原黄岛区和胶南市合并为黄岛区。因此,建邦听海C区的建设时期完全处于黄岛区地域。
关于电的情况,供电公司给的答复是,建邦听海C区原属于胶南市,2012年9月30日,原黄岛区和胶南市合并为黄岛区,原胶南行政区经请示青岛市物价局同意后,从2013年7月15日执行《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的批复》(青价〔2006〕3号),但是我们C区的用电时间都是在2013年7月15日这个节点之后!
(1)根据2006年3月1日《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的批复》(青价〔2006〕3号)中第四条缴费和费用使用管理中的“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一部分,由市供电公司统一收取,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其他供配电工程费用(临时施工电源除外)。供电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可证》时,按核定总额的20%缴纳;供电部门正式下达施工通知后5日内,缴纳50%,余额待供电设施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一次性缴清。”
(2)根据2000年青岛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通知》(青政办发〔2000〕42 号)中其中“一、实施范围青岛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及崂山区、黄岛区的城市居民住宅中尚未实行一户一表供电的住户实行一户一表,但属列入近期改造计划的房屋,不列入一户一表改造范围。对属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办理:(一)1998年8月29日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电业局《关于下达〈青岛市新建住宅供电设计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建城字 [1997]271号)下达后,新建住宅房屋未按规定实行一户一表供电的,由原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改造。”以及“工作要求”中的第3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企事业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不在改造规划规定期限内对所辖已建居民住宅供电施行一户一表改造或在开发建设时不按规定对居民住宅供电实行一户一表建设的,电力部门可停止办理其用电申请,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开工、竣工验收手续。”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要求,黄岛区供电公司未按照规定收取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住建局违规办理了开工和竣工手续是导致建邦听海C区未实现供电设施实现“一户一表”的直接原因,须承担建邦听海C区业主的经济损失。
关于水的情况,经过查档案,查得建邦听海C区《公用事业设施竣工验收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其中供水设施一栏“施工单位为青岛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供水企业为青岛灵山源泉水务有限公司,验收意见为不属于我局验收范畴”,说明在2016年11月7日建邦听海C区的供水设施未经过验收。根据黄岛区城市管理局供水科提供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查验意见》中供水设施的验收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在2017年1月20日交房时供水设施未经过验收,直到2018年5月28日才经过验收。也就是说我们业主使用了长达16个月的未经过验收的临时建筑用水。 (2)根据黄岛区城市管理局供水科提供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查验意见》,注意裁头为西海岸新区,也就是说我们基础配套设施是根据西海岸新区的标准进行验收的,那么为何供水设施没有移交专业经营单位就通过了验收? 根据以上证据得知,青岛灵山源泉水务有限公司未按照黄岛区关于供水设施的“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验收,是导致建邦听海C区业主未实现供水“一户一表”的直接原因。因此,青岛灵山源泉水务有限公司须承担C区业主的相应损失。
因建邦听海C区的供水,供电设施是由于在开发建设时期未按要求配套导致的未实现“一户一表”,属于交房前的工作,与交房后的业主没有关联,因此无需经过现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这个事情我们投诉了近半年了,各部门都在推诿,我们号召像我们一样的情况的小区代表私信我,一起找政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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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市政府部门督促办理,各部门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尽快解决实现一户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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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政府给老百姓做主!老百姓辛辛苦苦买套房,水电入不了网!太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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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建邦听海6年拉一直去物业公司叫电费,不知道那个环节出了错,主要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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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支持维权!支持维权!支持维权!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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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建邦听海业主!物业此做法严重侵害了业主权益,严重违反《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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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职能部门应该给予支持解决,为百姓办点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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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邦业主,必须维权到底,早日实现水电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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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一句业主承担费用,什么年代了还被告知,就这么个结果,这是一块两块钱说出就能出的费用吗,必须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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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样的事太不合理了,为了自身权益,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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