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她拿了我的钱,人就消失了如何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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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11-24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若果他没有主观意向并不构成诈骗。可以起诉法院,让法院帮你要回欠款,前提是有证据证明是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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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4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构成犯罪,就是个债权债务纠纷。你要是想和他要,就找他要就完事了。这个也不会要不回来的,你主张这个是借款纠纷,她要说是赠与 就得举出赠与的合同 口头是不会被采信的。有人说没有字据,汇款凭证是干什么的?她说你汇款是因为买她东西了之类的,她又得举证。我看了下,其他所有的回答都不对。1绝对不是诈骗 钱是你自愿交付的,不是因为她的欺骗使你产生了交付的意图,跟公安半毛钱关系没有。2赠与没协议,有汇款凭证,法院一定会认定为借款,不懂的闭嘴。另外,别因为这一课歪脖子树,错过了一片大森林。3万块追个比她好的简单了去了。先找她要,不给或者不好找就起诉,让法院送传票。 那个维斯比同学,你没事吧。诈骗罪是基于欺骗而诱使你产生了自愿交付的意图,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哭着喊着去借给人家钱弄成人家诈骗?人家出国旅游了可以么?一段时间你找不到人就说明人家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图?真服了,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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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4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你给她买东西的行为属于无偿赠与,是要不回来的。
之后她说要开店,缺少资金,在你汇3万元后她就消失并且无法联系上。如果她确实是为了骗钱而虚构开店的真相,而你又做出了一个错误的财产处分,那么她已经具备了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是刑事犯罪,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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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4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备好银行的相关凭着以诈骗罪的方式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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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4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1、听你所述,好像你的意思是送给他的,则就是赠与,就不可要回2、要说的是借款,则可到法院起诉还钱3、如果对方不是开店,就是借你的钱不想还,可能构成诈骗,但你需要证据,否则公安机关很难立案单相思,自愿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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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4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的水太深,法律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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