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招标不足三家能否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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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11-28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然不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人数必须在3家以上,如果不满3家的必须重新招标!!如果有违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只要不足3家开标的绝对是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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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8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招投标法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内,合法的投标竞争人不足三家,甲方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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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8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规定“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第四十八条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第四十九条招标人重新招标后,发生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属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3、综上所述,设计、施工招标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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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8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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