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跨月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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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11-30 12: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这边不需要在金税系统里做任何操作,只需写一个证明给对方即可(写明不能认证的原因),由对方在金税系统里申请办理,对方给你重开一个正确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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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30 12: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应该是你出据红字发票申请单给对方,然后对方据以开据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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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30 12: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开一份加盖公司公章的退票证明给供应商即可,供应商凭你司提供的退票证明自行到主管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手续,经税局批准后即可在系统中开红字发票。我们才刚刚做过一笔这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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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30 12: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去税务局开证明给对方开红字发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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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30 12: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你这种情况应由购方开具红字发申请单。原因是,1、购方取得的专票已跨月,不符合作废条件,故不能退回重开。2、购方票已认证,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已在防伪税控的认证系统中保存了记录。从上两点来看,应由购方在防伪税控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然后凭《申请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销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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