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公告是怎么办理的?需要原告付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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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5-10-24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院公告是由法院所发的一种通知性文告。应该不需要原告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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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0-24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1)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2)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3)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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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0-24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加急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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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0-24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加急要付费当然得给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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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0-24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急要付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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