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局有权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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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12-4 16: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主体有一大部分是工商局,法律依据就是该法的具体法条。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处罚机关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如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这些内容应该在处罚决定书中有所体现,诉权对象、时间期限等信息都应该包含在内。)做出这种处罚的依据除了相关的法条外,就是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工商部门职能的规定,而依法处理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法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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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4 16: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权做这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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