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药店所需要的条件和相关法规政策能在哪里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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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开药店所需要的条件,以及各种法规政策,我想在北京的郊区开个药店,都要通过哪些部门审核?谢谢大家!

                                                                                                应具备条件: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 创业家:其实国家对个人经营药店一直没有限制,药店经营早在1998年就已向个人开放,目前全国各省都有个人经营的药店。但是,各地对于个人投资开药店的政策倾向差别很大,您最好向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开药店投资额比较大,以80平方米的店堂为例,启动资金应在20—30万元,个人投资开药店还应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考虑经营规模。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火锅店赔了,就开药店”。长期以来,社会上盛传这样的说法。据知情人士透露,药品零售平均毛利率至少可达50%,其中常用的抗菌类药毛利又最高,可达100%-200%以上。比起家电流通领域最多3%-5%的毛利可称“暴利”。 因此,药店是未来的一个被看好行业。 一、市场机会 药品分类管理、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分业“三把利刃”给医药零售市场带来的变化和发展令人始料未及。这也使得药店的日子越来越好过。 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门诊病人因个人账户封顶,个人要分摊医疗费用,因此在支出必要的处方药费用后,势必要选择药店购药。 据国家药监局郑局长透露,虽然我国目前对零售企业进行分开整顿,但是存在的问题是批发企业太多,而医药零售企业却数量不够,只有12万。据估计,中国的医药零售企业在30万家为宜,也就是说这个市场的缺口还有18万。在深圳,药店的数量大概为万人15间,而在广州,目前的连锁药店只有4000间左右。 二、实施方案 1、创业者要求。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并要在营业时间内配备1名以上经注册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有中药饮片需配备经注册的中药师。而从事药品保管、验收、养护、营业等人员应取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从业人员的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 2、经营方式。现时经营情况最理想的药店有两种,一是开办连锁店,二是在别人的药店中设专柜。 3、选址。药店赚不赚钱,赚多赚少,选址是关键。而选址并不是地点越旺越好,反而是相对比较“冷清”的地段不失为投资的好去处。首选是城市结合部,即需要有较多的流动人口,其次也可以选择在较大居民区周边,如附近有超市、农贸市场就更好了。另外医院附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4、办证。药店的办证较为麻烦,但如果加盟连锁店的话,可以很快地进入医药零售市场。 三、投资预算 开药店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店面装修、设施购置、人工开支、房屋租金等几个方面。 店面装修和添置必要的设施:10万元左右。 连锁加盟费用:5—15万不等。 员工工资:5人,共计5000元。 房租:5000元/月。 进货流动资金:2万元左右。因为许多医药批发企业一般都会给药店铺底,有的产品还会搞代销。所以进货所需资金反而不用太多。 总投资:30—40万之间。 每月固定支出:12000元左右。 四、效益分析 以一般地段的药品零售店为例: 每日的销售额为1500-2000元。 月营业额约:50000元左右。 除去固定支出12000元。 进货价:20000元。 月盈利:50000-12000-20000=18000元。 五、风险分析 对于新开药店来说,刚开始营业时的收支平衡有一定的困难,每月万来块的支出,即使毛利按30%计,月销售额应在3万元以上,也即是每天必须卖出1000元,这对新店有一定压力,特别是地段一般的零售店。 开药店是“中长线”投资,没有两三年是出不来效益的,而一旦效益出来,那将是财源滚滚,所以创业投资者切不可鼠目寸光,急功近利。 另外,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事关人身健康安全,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1、药品经营企业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记录(药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等) 2、卖出去的药不能收回。 3、国家禁止的药绝不能卖。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条件和申办程序为: 一、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条件 (一)人员 1、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2、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药士(中药士)以上职称,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4、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 5、药品零售企业从事验收工作人员和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若为初中文化,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二)房屋 1、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仓库不低于面积30平方米;中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小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2、营业场所、仓库与办公、生活区域分开或分隔。 (三)设施必须配备所经营药品品种相适应的设施。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备能安全储存特殊管理药品的专用设施。 (四)制度 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制; 2、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3、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 4、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 5、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6、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和销售的规定; 7、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8、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 9、服务质量管理的规定;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1、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 12、经营中药饮片的应有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 二、药品零售企业申办程序 (一)筹建审批程序 1、申请者到苏州市或各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设置药品零售企业的报告;(2)申请者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3)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5)拟经营药品的范围;(6)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7)拟设置药品零售企业位置示意图,房屋租赁意向协议。 2、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登记,退还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2)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起即为受理。(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3、市或各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二)验收程序 1、申请者完成筹建后,向苏州市或各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验收申请应包括下列材料:(1)现场验收申请;(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3)拟设置药品零售企业准确地址及示意图,店内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剂型或用途分类区位图;(4)仓库平面布置图;(5)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的复印件;(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有关部门鉴证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药监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体检表;(7)药品储存设施、设备目录;(8)质量管理制度,各类台帐、表格、单据;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2、苏州市或各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现场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经现场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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