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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这样离婚能分多少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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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这样离婚能分多少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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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30 0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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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我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丈夫的姐夫强行有个一次性行为。在这事前后我和丈夫有个多次性行为。不久我就怀孕了,我认为是丈夫的,就把孩子生下来了。现在儿子已经十几岁了,丈夫知道孩子不是他的,要和我离婚,我不知怎么办。丈夫有工作,一个月有一千多元的固定工资。我没有工作,做临时工,一个月几百元(给私企打工)现有一套住房价值十几万和十几岁的儿子不知法院怎样处理。这套房子我能分到吗?还是给我一半房子的价钱?怎样分配、归谁,和孩子的扶养问题。请大家帮帮忙,告诉我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你可以分一半,按照以下原则从法律上进行分割: 一、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二、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或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DNA鉴定很难回避,精神损失费根据赔偿能力、过错程度等由法官综合确定。问题的确很麻烦,最好找律师办理我的离婚律师博克:http://www.blogcn.com/user71/lcclawyer/index.html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这依据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如果你所说都是真的,你当初的一念之差,造成今天的结居,这是你自食其果,怨不得别人。即于离婚的财产分配法律是那个是这么定的:1.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约定的夫妻平分,有约定的按约定分配;2.因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想想,你的这些情况怎么会在十几年后的今天给明了的呢?是你自己说还是他通过DNA 检测出的?如果不是你说的或者在离婚的设审理的时候你不承认,你丈夫是没有证据证明的;如果他提出DNA检测,你不同意法律也是支持你的。真希望我能更具体的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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