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法律人士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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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6-21 23: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分析的基本上没有错误。但是你应该把信里的内容换一下,就是说把法律法条中涉及到的问题和相应的在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一相对应起来。不要分开谈。工作时间确实不对。平时加班应该给予平时工资的1.5倍。休息日给予2.0倍,法定节假日给予3.0。你的职业在餐厅,就怕餐厅会以饮食业的特殊情况反驳你的观点。但是你只要坚持就会胜利。我就是学法律的,因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查阅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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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6-21 23: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条文并没有错,只是真正实施起来不可能照顾得绝对全面。对于服务业来说,节假日反而是黄金时间,因此业务会比平时更繁忙。尤其是在大城市,许多行业的工作时间常超过10小时,一般工资按小时计,一周七天工作日,休息时间少,但能加工资的单位极少。因此,面对这种情况的不止你一人。而劳动法在这种情况下难以照顾到每一个人的利益。动不动则用法律武器不利于你与资方的相处,可能会导致失业。如果导致打官司,成本也较高。而且不排除法律部门存在推卸责任的情况,不愿插手此事。因此我觉得如果有不满可尝试与资方谈判以化解分歧,主要是能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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