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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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6-15 1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带上你的材料去你们当地的司法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你这个情况直接带上你的原手稿去起诉那个署名报社某记者,起诉他侵犯了你的著作权。最好还是有你们教师给你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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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5 1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照片、文章均出自你手,那么对方擅自使用且不署你的名字是侵权行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不想通过诉讼解决,可以继续与对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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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5 1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简单来说就是报社侵犯了你的著作权。未经你同意,把你的文章登载在刊物上,并且没有署名。如果你真要打官司,要有证据:1.你的原始文章一定要留好;2.被采访的那个人要出示一份书面证明材料,证明登载的内容是接受你采访时所说的;3.最好把你跟报社、老师的通话都录音。这样证据就完整了。但是,我劝你息事宁人吧,毕竟还在上学,要跟老师打交道,老师掌握一定的权利,也许能改变你的人生。况且,打官司费时、费钱,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即便赢了,又能得到多少赔偿呢?如果你是学法律的,可以当一次实践的机会;如果不是,还是别到法院起诉为好。自己的文章能上报,说明你写作能力很强,继续努力,以后自己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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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5 1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该文件对你非常有用,那就力争你的权利.但是你争回来又如何?建议:你提出你的解决方案,把你列为共同作者,这样报社登个报道,认为排版失误就可以.但是让他们道歉,或者赔偿,基本很难,除非提起侵犯著作权诉讼,但你作为个学生,还是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为好.有时候失去一些东西,或许预示着你将获得更有价值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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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5 1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著作权,您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现在可以向司法局反映该情况,要求司法局对此事进行处理,如果对方执意侵权,您也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维权。根据最高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这类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不过向司法局投诉或到法院起诉,您都需要证明您才是该文章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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