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结婚后买的房,名字是甲方的,甲80岁死后,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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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即使房子的名字是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价值由四个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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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甲乙结婚房子是共同的财产(假定是单位1),所以乙就有1/2的房产;当甲80岁死后,他的配偶和子女,还有父母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所以甲的1/2的房产就应该作为遗产来分配,有4个子女,再加上他的妻子,共有5个人,所以就是1/2×1/5=1/10,这样他的妻子得到1/2+1/10=3/5的房产,其他4个子女得到1/10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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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甲乙结婚后买的房,虽然名字是甲的,但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楼房应当先分出一半分为乙所有。剩余的一半才是遗产。同时《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因此剩余的一半房产由乙和四子共同继承。即把剩余的一半房产再平均分割成5份,乙和四子各得一份。乙对楼房所占有的份额为:1/2+1/10=6/10,四子各得楼房1/10。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wbyq2006/blog/item/bb23a98bc5a2be7e9e2fb4fc.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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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交继承税,然后给另外三个儿子一定数额的补偿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4个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房子先是由乙继承,如果乙也不在了,4个子女均摊,或按遗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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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乙和4个儿子共同继承,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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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4个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房子先是由乙继承,如果乙也不在了,4个子女均摊,或按遗嘱分 ----------------------这个说法不正确首先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属于乙。乙与四个子女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5人平分另外一半房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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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经理说的没错,比较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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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2-5 1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从中扣除一半后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乙及4个子女平均分割。如果乙已经死亡就会很麻烦,涉及到乙的父母的继承问题。《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恩,支持下面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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