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9-12-11 21: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依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李五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是合法的。李五具有原告资格,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李五是李四的儿子,李四作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其死后其儿子当然可以提起诉讼。2、不正确。区工商局作为被告是正确的,消费者协会由于没有得到法律、行政法规等的授权而不是行政主体,依法不能作为行政诉讼。3、可以。可以作为证人型第三人从而作为当事人。4、不正确。因为依据行政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选我,感激,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12-11 21: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