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大厦违建电梯机房日夜扰民两年了,投诉不管,没办法诉讼到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于2017年12月终审行政判决书粤03行终535号维持原判:(2016)粤0308行初2156号判决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履行对洪湖大厦1、2号电梯违法建设行为的监察职责。但是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仍不履行查违职责不拆除违建。) l7 U2 m0 e! o1 A0 F
洪湖大厦违建低频扰民从2016年3月从区到市到省级级上访至判决书仍无行政作为,2年了,百姓没有睡好一个安宁觉,家中支柱已受不了夜夜噪音扰民无法睡觉,去了远处的工厂住宿在集体宿舍,家中只有我一个女人跟小孩在家,我们一家三口被低频噪音扰得身心俱疲,几欲崩溃,家不成家,好好的百姓小民生活让噪音给折散了。希望罗湖区政府在2018年春节来临前办实事拆除违建电梯机房,还投诉群众宁静生活,以过上安宁团圆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