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兼得----是否与它们的性质有关?同时食用它们是否会中毒?
这个和食物中毒没有关系。它说的是为人处世的道理。这句话语出 《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意思是面对选择,要判断主次,决定取舍。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鱼和熊掌只是比喻,孟子要说的是利和义的关系或生命和道义的关系。但是,对这种关系的论说是立足在利和义对立冲突“不可得兼”基础之上的。
不会不会,有些人还在熊掌的烹调中加入鱼汤呢,它只是孟子所说的一个道理,
鱼生活在水中,熊生活在森林里。它们不住在一起。想捕鱼就不能去猎熊。所以说不能兼得。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出自于《孟子.告子上》。鱼,用来比喻“生”;而熊掌比鱼更珍贵、味道更美,所以用来比喻“义”。这句话指的是"生”和“义”不能兼得,应该又舍生取义的精神。
同意以上说法
卡农的天空已经答的很好了。当然除了决定取舍外,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做人不能心太贪。
鱼是欧米伽-3脂肪酸的来源,好脂肪:熊掌是饱和脂肪,坏脂肪。
你这个问题有点怪。
这个和食物中毒没有关系。它讲的是为人处世的道理。这句话出自 《孟子告子上》第10节,原文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意思是两者如果不能兼得的话,应该取重要的一面.当今世界,鱼和熊掌兼得者大有人在,生与义同时得兼者也比比皆是.您经过努力也会双丰收的.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