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老婆家人以她的名义买的,家里都出钱了,结婚后丈母娘要我出20万,怎么做防止使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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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12-18 22: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你拿出20万后,让丈母娘给你写个收据,收据应注明20万的用途作为你妻子的房款,收款人署名上用大拇指盖上指纹,然后拿去做个公证说明,不管以后出现任何情况,房子有一半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丈母娘拒绝出收据并盖指纹,强烈建议你别出钱,如果你确实要出,还是三思而后行.个人观点,仅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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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18 22: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房子是否为婚后买的,若为婚前买的你出钱后可以和老婆商量将房本改为两个人名字或做公证,但不管怎么做可能都会伤害双方的感情,好好沟通,不要着急。 如果是婚后买的,你出不出钱都有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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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18 22: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你家人去叫她家改成你俩的名。如果结婚啦就没必要啦,反正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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