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劳动合同上的开始工作日期和实际的不符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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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6-16 03: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从0811月到12月支付你双倍工资,从08年10月开始补交社保,如果想要现金补偿社保,那么是协商的结果,走劳动仲裁之类的,都只支持补交,而不是现金补偿的如果要走劳动仲裁,那么得准备好能证明那段时间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样才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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