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师范类大学生,今天参加了某县级市教育局的教师招聘的现场报名.当场要签名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可是另我不解的是还要在这两个表格上按手印,没错,就是用右手食指沾红色印泥按在自己的签名上.当时感觉很不舒服,但还是照做了.请问TY的筒子们,你们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怎么现如今签名还不行?还要按卖身契上的那种手印呢?
另外,诚信承诺书上的条件也很苛刻,说"一旦通过考试录取,要为当地的中小学服务8年以上!"如果我录取而不去,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请筒子们帮我分析下,现在工作难找,都怪我自己当初头脑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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