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岂能成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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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 | 回复25 | 2021-1-29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相不可调和正义必须实现
  
  
  安徽淮南孙娟冤/案现正在重审的二审阶段,原一审判7年赔偿32万,原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孙娟被判5年徒刑并赔偿32万,孙娟不服,2008年3月16日再次上诉至淮南市中/级法/院。
  
  在重审的二审阶段,听从律师建议,我们申请再次对原告朱丹耳聋的致伤原因做法医学鉴定,淮南市中/院同意了我们的申请,并选定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作为鉴定单位。3月25号左右,淮南市中院立案庭将鉴定材料邮寄到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一直到4月底,时间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其间听说有人在做鉴定中心的工作,想让鉴定中心按他们的意思出具鉴定结论。因为我们见识了本案种种不正常现象,所以宁可信其有!
  
  惴惴不安的孙娟家人就上网发帖,呼吁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坚守医德与人性,不要屈服于权/势者的威逼利诱,坚持客观和科学的精神做这个鉴定,要对得其自己的良心。
  
  这一段时间,孙娟的家人经常到淮南市中/院去询问鉴定的进展,5月30号星期三,在送检材料邮寄到皖南医学院2个多月的时候,孙娟的家人再次去法/院立/案庭询问鉴定的情况,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正在鉴定中,后来我们得知,鉴定中心早已在5月20日左右将送检材料退回,淮南市中/院立/案庭为何要对我们说谎?
  
  6月2日,本/案承办人——淮南市中/院刑/庭/法/官肖丽要孙娟家人去谈话,肖丽首先问是谁上网发的帖子(呼吁鉴定单位公正的帖子),然后又说因为我们上网发帖,皖南/医学院本来能做的鉴定现在不敢做了,因此是我们造成时间的耽误。肖丽还说要另外选一家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并说希望我们能配合法/院的工作
  
  我不禁要问,网上发帖呼吁公/正碍着谁了?动了谁的奶酪?
  
  让我们来看一下国/家最高法律的规定,《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 由”。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 告或者检 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由此可见,作为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中 国公民,我们享有言/论自/由,我们有权对公务人员提出批评!且这些权利受国家根本大法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企图以各种手段压制公民人/权的行为就是对宪/法的公然藐视和挑衅!要维护宪/法的尊严,就要反对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借助公/权/力对私权进行干涉和限制!
  
  权/力导致腐 败,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程序公开,过程透明,才能减少腐/败和不公,才能杜绝 人情大于法理,权力高于法律的现象。所以说我们上网发帖呼吁公正,无非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公开透明的处理孙娟案,不要搞暗 箱 操 作;我们只是希望有一个真相,而真相必然只有一个,请公/权/力部门慎用手中的权力,套用温总的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是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请你们还一个真/相给世间!
  
   在这个誓将“开放进行到底”的社会里,谁都不能活在真空中不受监/督。惧怕监/督,拒绝监/督和批评,甚至设“文/字狱”对言/论自/由进行打压的,必然是藏污纳垢之地!现中国的首/席大法/官王先生在珠海中/院的一句“判不判死/刑要以人/民的感 觉为依据”的话不也引起了争议吗?连王院/长都要受舆论监督,难道其他部门就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奉劝这些部门,不要使治下之地成为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动辄对正当诉求挥舞专/政工具绝不会让人屈服,而只会激化矛盾,加深仇恨。
  
  作为司法鉴定机构,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也应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只要你做事光明磊落,认真按照事实鉴定,客观公正地出具鉴定结论,谁又能说什么?身正还怕影子斜吗?
  
  回想起这个案子原一审所见到的人,所听到的事,真是令人绝望至极!对于为何判孙娟7年,某刘姓法/官给出的解释是,“重伤害量刑是3至10年,(3+10)/2=6.5年,四舍五入,所以判7年”,姑且不说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孙娟有罪,单看其计算刑期的方法都让人感到胆寒,如是说来,一个数学考试能及格的小学生完全就可胜任法/官之职,司/法考试纯属多余!而另一个孙姓法/官则奸笑说到,“原告耳聋与外伤的因果关系不是由法医来认定的,而是由法/院来认定的,鉴定书没有用”。我就不明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包括能抛开专业人员意见,在自己所一点都不懂的领域做判断?并说“你们没有赔钱且认/罪态度不好”,那无/罪的人如何能认罪态度好? 还有那个基层法/院的所谓审/判委 员会,不过是某个人的一言堂,什么事情他定调后谁都不敢提反对意见,他把个人看法强加给审/判委员会。即使是错案,也没有任何人会承担一点责任,因为这名义上是集体决策,就要集体负责,而在现行体制下,集体负责其实就是无人负责。所以他们更加肆无忌惮了,更要一心把错/案办成铁/案了。
  
  我认为公/务人员在对人的生命和自由做决断的时候,其有的只应该是责任,而不是权/力,必须审慎视之。法/官首先是人,是人就应该有人性和良知,作为执/法者,还应该秉持对公平和正义的无限追求。如果公/权/力被一些视生命如草芥,视人的自由为儿戏的,心术不正且不学无术之徒所操控,那么司/法岂有公正,社会岂能和/谐?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神在看,行善必将荫及子孙,作恶必将祸至后人,而用公/权/力害人绝对是万恶之首,必遭今世的天谴和往生的报应。
  
  胡适先生说“争取个人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争取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帮奴/才能够建成的!” 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由此,我得到了很多正义人士的支持,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也不是为一个人而战斗!为的是孙娟能够受到公/权/力的公平对待,更为的避免象孙娟这样的后来人被无辜迫/害。我自认为捍卫自己的权 /利、帮助有冤的人伸张正义就是一种爱/国行为!
  
  我们都要牢记的!要铭刻到我们心里一个墓字铭“当他们来抓共/产 /党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社/会 /党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现在谁能站出来为真/相说话?
  
  今夜,谁将与正义同行?
  
  孙娟冤案更详细的情况,请看博客,谢谢!
  
http://wwwcn.myspace.cn/cyclone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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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娟,女,安徽淮南人,2005年12月底回舅舅家探亲,不想由此遭受无妄之灾——被人联合腐败权势诬告陷害而身陷囹圄!她的不幸是当今某国草根阶层处境的缩影。当个人面对已经完全异化了的地方统治机器时,势必要陷入万劫不复的悲惨境地!我拿什么来拯救?是坐以待毙,还是奋起抗争?
  
  详细情况请看如下链接,谢谢!
  http://www.myspace.cn/cyclonehu
  孙娟冤案二审将于10月24日上午9点在安徽凤台县法怨开庭审理,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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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帮呐喊,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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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娟冤案简介
  
  我家一直都在安徽省凤台县街上做建材生意,是从95年开始做的,对方——朱占杰是乡里转业军人,转业后在乡里粮站工作,在街上很有关系。
  
  朱占杰一边在粮站上班,一边监守自盗,利用自己在粮站工作的便利做粮油生意。
  后来在2005年的时候,朱占杰家看我们做建材生意不错,又也做起了建材生意。因为我是乡下的,不象他们是街上的,所以,他们就一心想把我们挤兑走,欺负我们,处处找茬。
  
  我父母一共有包括我在内的3个孩子,我以及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和我弟弟都在外省工作,远水不解近渴,对家里照顾不到,这也是朱占杰家欺负我们的原因。
  05年的12月中旬,我妈妈出了点车祸,在医院住了几天院,我们也回去看了,后来因为工作忙,都陆续返回外省了。
  
  05年12月26日,我姑妈胡万侠,我表妹孙娟回家看望我母亲,正碰到朱占杰老婆和他女儿朱丹(本案原告)在辱骂我母亲。
  
  就在当天朱丹母女已经借故殴打了我母亲,当她们看到孙娟和我姑妈去我家店里看我妈,以为是我家找来了吵架的帮手,就对孙娟和我姑妈进行了不堪入耳的谩骂。孙娟和我姑妈就上前和她们理论。
  
  这时候因为言语不和,双方就发生了厮打,我姑妈和朱占杰老婆对打,孙娟和朱丹厮打,都是女人,都是徒手,厮打不过两分钟。朱占杰恶人先告状,打110报警,因为他与派出所关系好,而后派出所出面把孙娟等人带到派出所问话。
  
  后来双方也没有什么伤,派出所就也没有接口留置孙娟等人,就放回去了,孙娟等人第二天就回家了。回家后,孙娟的腿也上受伤了,自己去医院做了包扎。
  
  事情过了3天吧,朱占杰利用其关系勾结乡派出所把我父亲行政拘留13天,理由竟然是“恶意辱骂他人”,双方发生争吵,互相都有谩骂,乡派出所办案警察张文标它们偏偏把我父亲拘留,明显是不公和滥用职权。
  
  我父亲拘留完毕后,乡派出所再次让他到派出所里接受所谓的“处理”,所朱丹在医院住院花了2000多,要我们赔钱,我们本来就有委屈,加上对方所谓的住院,不过是在医院里打葡萄糖装病(有病历为证),我们就不愿意赔偿。
  
  为息事宁人,我们家推掉了原来租住的门店,从新在离朱家较远的另一条街做生意,惹不起,只有躲开。
  
  
  
  
  
  
  乡派出所警察张文标及朱占杰看我们家不就范,没赔偿,又生歹念。在事情过去一个后,以朱丹被孙娟打聋为由装病住院。(这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至孙娟在06年11月7日被刑事拘留前,公安派出所从来也没跟我们说过朱丹耳聋的事情。
  
  再后来就是朱占杰找到其战友——凤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庆奎,由刘出面办案,找公安法医、市人民医院医生做违法、虚假鉴定。再由朱占杰买通几个所谓的证人证明做朱丹事发前听力“正常”的证言,将一个本来没有的事情无中生有,做成刑事案情,进行报复,并要求孙娟赔偿32万。
  
  事情做成后,凤台县公安局从来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把孙娟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讨,孙娟一直在家,何来逃犯一说?
  
  再后来,我们知道,朱占杰后花钱及亲戚关系找了县人大某领导,让他给检察院施压批捕孙娟。然后就是在花钱由其战友刑警大队教导员去做法院的工作。
  
  后来的情况就县法院对自己委托做的鉴定不予采信,也不说明为何不采信,而去采信明显违法、违规的人情鉴定。朱占杰放风说他在法院里花了1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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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请帮我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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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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