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老家花了十万左右买了一套小房子,双方约定的是一次性付款.
在1月14日时已经付了六万的房款,但还没有签合同,只有张收据,因为该小区本该是在2007年12月30日交房,当时已经推迟了交房日期,为了保险,我与开发商口头约定,在本月25号交房时支付余下的尾款并签定合同.
但开发商一直没有打电话通知我交房,因本人有事不在老家,故父亲,还有朋友都曾经去现场看过,确实还没有交房,估计还有些扫尾工程,我也就一直没有去开发商处交余款签合同.
开发商昨日给我父亲打电话,催我交尾款,并说再不交尾款就要交违约金,当问及何时交房时,对方没有说具体日期,只说现在也可以拿钥匙了.
我想请教,因为没有签合同,一切都只是口头约定,我是否可以等到交房时再付尾款?如果开发商坚持要在交房之前付完尾款,我是否可以要求退还房款,并且不支付违约金?
恳请各位高人指点,在线急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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