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人肉搜索机!!!央视主播徐俐写的这位女同事是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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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1-1-29 0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摘自徐俐的,其实我还想知道她文中的前夫是谁......
  
  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我同现在先生的组合完全合情合理。最初包括我的家人,认为既然我已经下决心从过去的生活走出来,就应该为自己选择一个更好的归宿:至少别让自己继续辛苦,想放弃想休息随时可以退出“江湖”,去过另一种闲云野鹤的生活。而男人应该有能力为我提供这样的生活。  
  
    那时,我来中央台四年,原先同我挤在同一间集体宿舍的同行,被一辆大大的林肯车接走,去美国享受自在人生了。那年她三十四岁,临走她说,累了十多年,不想再累了,后半生想换个活法。 
  
  ......
   当我遇见他的时候,我正处在青春的末端,虽然算不上青春洋溢,但由于我业余时间又习芭蕾、又做运动,整体状态相对于同龄人似乎要更好些。  
  
    我承认,我是个对年龄异常敏感的女人。记得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的日记里写满了告别青少时代的话语。印象深的是自己提醒自己:二十岁以前犯错误别人或许原谅,二十岁以后则不,你是大人了,别人不可能也不应该再原谅。在那个时候,我把二十岁定位成真正的大人。而事实也一如我的认知。  
  
    三十岁的生日,我选择独自一人坐在酒吧,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满腹伤感。或许我在哀悼青春的逝去。年过三十,无论如何已不再年轻,不能再被称作年轻的女子,对这个名号的逝去,女人值得花一个夜晚去伤感。  
  
    以我现在的心态,着实再难描述三十岁的心境。只记得年过三十,日子就飞似地快起来了,快到让自己心惊肉跳,快到什么都来不及细想。那几年,业务上已经小有收获,“徐俐现象”正在业界盛行,我似乎可以略为放松一些,借此仔细想想自己的生活,还有自己多年摇摆的情感。  
  
    想的结果,就是自己搬出来,一个人生活。  
  
    对我过去的生活,我心存感激。我的前夫及一家人在我的事业上给予了无条件的支持。记得在决定是否进京的问题上,孩子的爷爷坚定地说:去吧,儿子交给我们你尽管放心,虽然不如你教得好,但冻不着、饿不着,怕什么呢?两位老人现在都已八十多岁,年年春节我都让儿子回长沙陪老人。儿子六岁以后,再也没有同我这个做妈妈的一起过过春节。我不得不承认,生活有时没有办法,感激归感激,婚姻是婚姻,当日子细腻到必须以分秒来感受的时候,有些分秒就跳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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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0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去看过一次老人,面对年老的他们,面对喊了多年爸爸妈妈的公婆,当时我忍了又忍,还是禁不住泪流满面。老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婆婆甚至还寄希望于我们可以复合,而我心里知道,这一次离开就是永久地走了。走了,断然就不回头了。
  
    说到调整自己的婚姻,我有个基本观点,即女人最好不要拖到三十五岁以后。我第一次意识到记忆力的衰退大约就在三十五岁,当时的感觉沮丧至极。无论多么自信的女人,自然规律的告诫都是实实在在的。而且,除非你异常杰出,男人终归要找的是女人,男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他想找的一定是尽可能年轻的女人。你可以认为他们没劲,但你没办法改变他们这一天然的身心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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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0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眼见到我,他的感觉是“漂亮,飞扬着,神采奕奕。”  
  
    “但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过后他说。  
  
    他是个含蓄而内秀的人,我的《中国新闻》仅在屏幕初现,他的职业使他注意到了那个完全不同一般的节目,和驾驭节目的女主播。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曾当过几年文化记者。那年月的文化记者同现在不尽相同,至少他还可以不必狗仔似的成天跟在所谓名人的身后。他的趣味和个性都偏严肃,他内心的清高使他轻易不抬任何人的轿子,被他写过、赞美过的名人极少,面对名人,他通常的态度就是观察,并且很无所谓。  
  
    我和他相识,源于我们共同的朋友。朋友觉得我在屏幕上个性突出,热情希望能在其他媒体广为宣传。他是朋友第一个想到的。因为他很少写人,写人就出手不凡。也许朋友觉得只有他来写,才对得起我那扎眼的屏幕个性。朋友确实是好心。  
  
    长久以来,我对别人写不写我、如何写我兴趣不大,那年月也没有市场包装一说,被捧被杀顺其自然。他对名人也习惯冷眼观察,尽管受了朋友之托,但他没把事情看得如何重要。一个兴趣不大,一个不太当真,虽然朋友似的见面相识,可一晃半年,写人的事儿杳无音讯。  
  
    他是如何打量我的,结论已在上面。尽管他长得很扎眼,用某种术语说就是存在感很强,像灰熊似的,一张大脸阴沉着,但仅就一般朋友的相识,我对他并没有更深的印象。有印象的就是那张轻易不笑的、长时间阴沉着的脸。过后我对他说,你的脸是灰的,男人要如何才会有那样一张灰色的脸?他说,那段时间确实很累,想的管的事都太多。至于不笑,好像是天生的,搞评论的嘛。呵呵。  
  
    朋友许诺的事情半年没有音讯,着急的还是朋友。不知朋友下了怎样的功夫,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咱们聊聊吧。  
  
    我记得那天他开了一辆红色的切诺基,前后加上保险杠,车身显得很大。我觉得灰熊似的男人开那么一辆车很合适。他为我打开车门,坐定之后问我:去吃湖南菜行吗?边吃边聊。  
  
    那年月切诺基刚时兴起来,同开着红切的灰熊男人聊天,至少表面上感觉比较酷,况且还有湖南菜,我愉快地答应了,而且心情不错。  
  
    那是我们之间第一次开始说话。在一家人气不错的湖南餐馆,中午的阳光正好。名为采访我,所以还是我说的多。不确切记得当时聊了些什么,话题应该比采访所需的内容广泛得多。他那张阴沉的脸,在听我说话的时候已经变得温暖。那种温暖会释放出对别人的纵容,所以那天我说话的兴致很好。我发现他是那种我喜欢的男人,智慧,而且冷静,人很有趣味,时常口吐妙语,又不事张扬。漂亮女人用说话的好兴致,间接表达了对他的欣赏。他的脸于是更加温暖。  
  
    遇到异性的青睐,女人都浅薄,至少倾向于浅薄。经不起灰熊温暖的鼓励,那个名叫徐俐的小女子那会儿愈加地神采奕奕。  
  
    在他眼里,世界显然是男人的,这和他魁伟的身躯很相称。在我谈到对自身存在的诸多不满时,他表现得对女性非常宽容。他总觉得女人嘛,言下之意不必太苛求,有种近乎人道主义的体贴。那种体贴似乎比脸更温暖,更有感染力。尽管我好强,也并不认同这世界就是男人的,但必须老实承认,女人在被欣赏的同时是需要这样一种体贴的,它会使职场女性一颗紧巴巴的心变得松软下来,进而找到一种活得舒坦的乐趣。  我和我这类女人,通常把自己活得很累,他的体贴就像春雨,恰逢其时又不露痕迹地来了,仔仔细细,润着你心里的种子。  
  
    “这是个对女性有关怀感的男人”。我当时这样觉得。  
  
    同关心、关照、关切一类的词义相比,关怀更需要一种坚定厚实的人文储备和更为广阔的胸怀。基于怎样的立场理解女性——欣赏,肯定,支持,鼓励,包容,不伤害,不苛求,是能否关怀女性的基础。同爱与被爱相比,关怀不强求对等的付出与索取,比爱情少一些功利,因而关怀更加安全。被关怀着,真正是一种极美好、极温暖、极熨帖和极享受的感觉。  
  
    我一直觉得,这世上自称爱女人的人多,而能够关怀女人的人太少了。  
  
    过后他告诉我,之前很早,我曾俏皮地回身看过他一眼,那一眼过后,他其实就很想同我说话。“你把我撩着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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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9 0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之间频繁地打着电话,同他的聊天很快变成了一种需要。我发现我们之间的语言模式很像,那种像肯定建立在相似的思维和相似的表达习惯之上,这给了彼此很高的兴奋。更多的愉快还是来自彼此间的心智交锋,俗话说就是斗嘴皮子(好像又不全是,因为我们斗的不是嘴皮子),常常是我先说一句,他在后三句或者后五句的地方等着我,反过来也一样。通常那时,我们就会心一笑,然后彼此看着,享受笑过的空隙。那空隙像得了水墨的宣纸,在心里柔释着晕染的效应,一秒的晕染,仿佛有两秒的延长,把心里填得满满的。我们的确被对方的聪明和急智深深吸引。
  
    他说他喜欢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让男人精神振奋,如果这个聪明女人恰好还有点憨就更好。他说女人只聪明不憨,就会变得鬼气森森,那对男人不太好玩儿。我是否真聪明不好说,但至少很多时候很多方面很憨。他说剥去我的一层聪明,我露出的憨傻特别让人踏实,那种踏实是他打娘胎里一出来就特别需要的,而且他说那点憨傻跟他特别匹配。
  
    直到有一天,他决定带着大把的玫瑰和兰花来找我。
  
    不是所有男人手拿鲜花都像那么回事,他还好,真正还好,他仿佛有种天生的浪漫趣味。他的外形用现在的时髦说法就是很酷,一头长发,还有浓重的鬓角,配上阴沉和忧郁的表情特别地酷。忧郁的特质又多少同诗兴和浪漫的气质相关联,书里都这么说。
  
    那时市场上论扎买的鲜切花还很少,记得那把玫瑰极新鲜,好像雨过天晴。他还顺手买了一个花器,粉白色的,仕女身段似的造型,陶质,插玫瑰特别合适。
  
    同玫瑰花一起拿来的还有他早期发表的作品。我看人的文章通常二百字就决定自己是否喜欢,他的东西才看了两行就喜欢得不得了。他给我看的都是鲁迅风格的杂文。
  
    在我看文章的当口,他在整理玫瑰,打刺,切根儿,然后在陶瓶里插出好看的造型。那一把紫粉色的兰花,被他插在我煮咖啡的一个玻璃壶中。端起兰花,他走到我的卧室门口,问:可以吗?我点头,他就把兰花摆放在了卧室的梳妆台上。再看一眼客厅的茶几上,得了水的玫瑰正欣然怒放着。极自然地,他做完这一切,只在一旁等着,然后看我。
  
    过后我跟友人说,当他把鲜花在合适的器皿里插出那样造型的时候,我觉得我可以跟他生活在一起。我喜欢他做的那一切。他善于营造氛围,仿佛有种从上帝那儿偷来的本事,同时他还在表达另一种东西:作为男人,他是一个懂得品味生活过程的人,不仅懂得,还能丰富过程,提高过程。这又是不小的本事。
  
    生活就是一个个过程,过程的好坏只跟心情和感受有关。当我们决定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心智的交锋和对日常生活过程的细致品味就是我们共有的乐趣。当然,还有更多。
  
    我们的爱好极其相似。喜欢安静,喜欢看书,喜欢有意思的聊天,喜欢看人来人往。仿佛我们做所有事情都是对方喜欢的。这种一致性让我们很快地融合在一起:一起健身锻炼,一起买菜购物,一起听音乐会,一起看朋友,一起在书店闲逛,一起在阳光下散步。我们总是手牵着手,总是极自然地彼此相拥。在我们住过的所有地方,人们看到的永远是我们两个成双成对。偶尔不见了一个,就会有人搭话:今天一个人啊?
  
    我们还惊奇地发现,尽管我和他分别有十年的婚姻,但当我们彼此走到一起的时候,我们没有任何彼此不能接受的、由过去的婚姻遗留的种种(这常常成为再婚的巨大阻碍)。我们完全接受对方,完整地喜欢对方,我们是那样的默契和心神相通。
  
    我总觉得人对初次婚姻的选择好恶是命中注定的,如果这种选择又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之下。对初婚对象的人品和性格种类的判断喜好基本源于本能,自己本能就喜欢这类人。其实轮到再婚,自己仍逃不出既有的宿命,仍会同样本能地喜欢这一类人,这是无法改变的。所以我认为,不管初次婚姻是否合适,那都是前定的缘,想逃都逃不脱。我不知现在再婚的成功概率有多高,我觉得再婚者要想明白的就是,自己能否在新的婚姻中把曾经婚姻的不是与不适摒弃,而同时获得在曾经的婚姻中无法获得的自己最为看重的东西。除此之外,找来找去,自己找的还会是同一类人,原先那位憨厚,现在这位也不应该狡诈。如果你原先找的是天使,现在竟找了个魔鬼,无非证明你疯了,受刺激了,进而非理性了。由此我觉得,从初次婚姻中走出来的人,不必匆忙进入下段婚姻,给自己时间,想清楚再决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说到默契,在我和他一起生活后不久的一天,我们同时下班回家。在没有任何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我和他同时为家里买了五斤大米,二两绿茶,而且都是一样的安徽毛峰。那是一次不可思议的重合。记得当时,除了惊讶,我们是那样的欢喜,心想,怎么会呢?都是二两,还都是毛峰!
  
    默契,是我们在生活中时时都感受得到的。
  
    十年了,我们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动作。在他开车的时候,只要我坐在他身边,他就会经常朝我伸出他的右手。伸手的同时,他会转过他的脸,期待着我的回应。我则立即把左手搭过去,让他攥住。在会心一笑中,他扭过头去,继续让车无声地前行。说实话,他那最初的一伸手,格外让我心动。静静地,无比浪漫,又无比深情。而这么多年来,我觉得我就是这样被他攥着,温暖地,甜美地,在被爱的氛围中,过着弥散着油烟味儿的真实而浪漫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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