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面前真的会人人平等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9 09: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曾经发生震惊中外的豆腐渣工程虹桥事件的綦江县,在风景秀丽的梨花山风景区山上,凤凰山水库里,2012年8月26日,张润(14岁)张元(10岁)刘秋红(13岁)等六小龄童在水库边野炊,不幸全部溺亡,因大坝陡而高(目测坡约45度)且用水泥地砖铺设、加上干旱水位下降的青苔就更加润滑,然而,七千余人的饮水坝水源水库竟无人定期日常巡查,面积约200亩宽,最深处约15米深。如此危险的水库和大坝竟没有安全警示牌,除坝顶一个未完全封闭约六十公分宽的防洪墙外,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二零一零年五月和二零一一年六月。 中央教育部和重庆教委。 曾连续两次向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就全国多起学生溺水事件而下发文件。而要求国际政府连同教育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水库池塘、水渠、桥梁等容易发生儿童溺水的区域,设定安全护栏和警示牌。 单是水务局并未履行上级部门的指示。 防患于未然。 而是在如此悲伤的事件。刘秋红一家三姐妹和张润、张元两兄妹等六人惨剧,他们都是非常优秀的儿女。
  事件发生后,綦江县水务局竟然说他们没有半点责任。搬诸侯压平民,以每位儿童三万元抚慰金使平息此事。 如果延迟一天火化少五千元作为要挟,凤凰六小龄童不得不入土为安。事后三个家庭在万般无奈之下。 费尽周折才找到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的李方平, 才正式走上诉讼程序,但是在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庭审之时。水务局说60Omm宽的防洪墙就是安全防护栏,禁止下水游泳捕鱼的通告就是安全警示牌。此次事件因由他们下属的小型水库管理所承担责任,原告上诉的被告不合适。 张宗良当庭责问。 水务局是小型水库管理所的上级,你们同是一个单位而且是一家人,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审判长竟然说了一句:“全国都是一家人,是不是全国人都有责任”。这是一个审判长说该说的话吗?就审判长这句话我们是不是应该觉得法院和水务局··· 所以我们真是万般无奈。
  其次是关于诉讼程序而言,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 法院须在半个月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在收到后在半个月内须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及相关证据后半个月内须送达原告。 然而在这次诉讼审理水务局一案中说,原告诉讼的被告(水务局)主体不合适。
  法院并未在庭审前通知原告,水务局是在半月前将相关证据材料交到法庭。原告一方是开庭当日上午才由法院通知见到,法院和水务局滥用职权,原告故意打疲劳战。作为审判长头戴庄严的国徽, 你的话代表国法,代表真理。 那么请问既然我们全中国是一家人。那些杀人放火抢银行的。全都判刑。 那如果全国的审判长都像你一样,那中国都不知道是什么样子。被告律师在庭审中说。 在去年的九月初,这次事件的调解过程中,他也遭受家属的辱骂。请问审判长。作为个体经营而属于司法管辖的律师。 在先前的平民与当官的调解过程中,这位律师做什么身份,参与调解。请问审判长,以三万元的抚慰金,平息此事的条件,这样合法吗? 这是水务局知道自己理亏,聘请老谋深算的律师,留作后路,这不是做贼心虚吗?水务局说原告诉讼的被告主体不合适的相关文件,在半个月前就送到法院,但是法院不知为何却在原告律师从北京飞往重庆才告知,7月11日开庭就只有追加被告,审判长对这些一概不理不采,被告的主体不合适就是不合适。我说你们是狼狈为奸绝对不过分。事实上现在官官相护,民告官,难上天的现象极为普遍。 我们全体家属含着血泪借网络平台向全社会哭诉;党纪国法在哪里,包青天在哪里, 雷公啊!请您显灵吧击破做成官官相护的坚冰还凤凰六小龄童的家属一个公道,请网民和媒体关注,九月十三号将再次开庭,不知道他们又耍什么花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