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规]北大未名BBS站特殊权限管理办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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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9 01: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文字转载自Announce讨论区】【原文由SYSOP所发表】

北大未名BBS站特殊权限管理办法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指之特殊权限包括:隐身权限、看隐身权限、大信箱权限、永久帐号权限。
第二章隐身权限
第二条隐身权限自动授予站长、站务、离任站务以及部分特殊版面的管理人员(另行公告特殊版面)。第三条在任版务如果认为隐身权限有助于版面的管理,可以向站务委员会申请隐身权限。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上站次数大于等于500次;2.上站总时数大于等于100小时;3.发表文章数大于等于100篇;4.自上任版务起物理时间大于等于2个月;5.熟悉北大未名BBS站的各种管理制度,并且申请前两个月内不违反任何一种管理办法、未受到任何警告和处罚;6.版主工作做得很出色(这条由负责版主管理的站务考核决定)非特殊版面的版务人员隐身权限都是临时的,在离任以后立即收回。第四条申请特殊权限者,须在BoardManager版提出申请,申请书中请明确申请特殊权限并详细说明申请的理由。具有隐身或临时隐身权限者,若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者,立即取消其隐身权限并给予警告一次,并在两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隐身权限:1.一周没上站2.一周没整理版面或精华区3.利用隐身权限以message等形式骚扰他人并被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4.未能合理利用隐身权限,与申请理由不符。
第三章看隐身权限
第五条看隐身权限自动授予站长、在任站务以及部分特殊版面的管理人员。第六条看隐身权限不接受申请。
第四章大信箱权限
第七条大信箱权限自动授予站长、在任站务以及部分特殊版面管理人员。第八条大信箱权限可以作为一个荣誉,授予离任站务以及资深版务人员。第九条大信箱权限不接受申请。
第五章永久帐号权限
第十条永久帐号是北大未名站为表彰和鼓励为本站的发展、繁荣作出突出贡献的网友而设立的荣誉性权限。其确切含义为:帐号生命力显示为999,并且不因不上站而减少,也不会被系统自动删除。注:自杀后,相应权限将被去掉,即帐号恢复正常,生命力减少至0后会被删除。但是如果在自杀30天内恢复帐号,则永久帐号权限不变。第十一条永久帐号自动授予站长、站务以及离任站务。第十二条凡对本站的发展和繁荣作出过突出贡献,并且在申请之日以前至少一年内没有违反本站任何规定者,均可提交申请。申请永久帐号的用户必须自己提出申请,需事先准备好如下信息,并写信给SYSOP正式提交。除此之外本站概不接受任何其它申请方式。用户需提交的信息包括:1)个人真实资料及在本站的简历;2)对本站的发展和繁荣作出的贡献的描述;
附:永久账号申请格式标题:[申请]userid申请永久账号1.id:userid2.BBS经历简介:(版务经历,处分,对本站的贡献等)3.其他需要补充的(没有可以不写)第十三条站务委员会接到用户申请后将对其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于三天内在SYSOP版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ID及其简历。公告期为一周。公告期内如有网友对申请人的资格持有异议,可随时写信给SYSOP质疑。公告期结束后站务委员会将在一周内参考网友意见决定是否授予该用户此权限。站务委员会将对符合申请的提交id进行如下考核:1.就任版务时,是否尽心尽责,以往版务考察版面精华区,现任版务考察版面和精华区。2.为本站发展、繁荣做出的突出贡献。第十四条申请不成功者,在没有提出其他新的有利证据之前,一般不再受理其申请。第十五条凡拥有永久帐号的用户,应当珍惜这一荣誉,并应严格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犯,将被取消永久帐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用户此项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项由站务会议决定,并公告於[Announce]版后实施。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北大未名站站务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本管理办法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北大未名BBS站务委员会200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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