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Test版版务管理办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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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9 01: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文字转载自Board讨论区】【原文由SYSOP所发表】
为了加强Test版的管理,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满足以下申请条件的网友,均可申请Test版版务。
申请条件:1.满足《北大未名BBS版主申请办法》中各项条件。2.曾在本站担任版务或是现任版务,熟悉本站版务的各项操作。3.该用户所有id在本站未受过任何全站性处罚(包括版务警告和免职)。
申请办法:与普通版面申请办法相同,联署提交后,由站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批准该用户的申请。申请未成功的用户,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Test版版务。
管理办法:除普通版面管理办法外,有以下管理办法
1.Test版版务不得在上任后两个月内提出辞职,否则按撤职处理。正常离任的版务,3个月内不得再申请Test版版务。2.Test版版务服从站务组的领导,若版务不能履行职责,站务委员会经过讨论有权撤消其版务职务。
北大未名BBS站务委员会200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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