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拟有条件放开,电子处方将进入快车道了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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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9 05: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2日起,国家药监局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从目前公众的反馈看,“拟允许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引起较大关注。
  此次的《意见稿》,也是继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后,再一次说明了处方药网络销售的可行性。
  处方药网售这样规定
  此次征求意见稿分6章,分别为总则、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8条内容。之前和处方药销售相关的禁止规定,在新的《意见稿》中都已经发生了变化。
  第一,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
  第二,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
  销售处方药放开
  《征求意见稿》指出,第三方平台应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资质进行审查;建立并实施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承担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建立交易记录保存、投诉管理和争议解决、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等制度;建立并实施配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方平台应当保存药品展示信息、交易记录、销售凭证、评价与投诉举报信息。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第三方平台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资料、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并为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自行保存上述数据提供便利。
  医药电商将进入快车道
  我国处方药市场占药品终端消费市场85%以上的份额,但基本80%左右通过医院渠道销售。目前网上药店占全部医药市场比重仅1%,随着网售处方药政策的放开,通过互联网端口销售的医药商品占比若能提升到10%以上,则医药电商面临的市场空间将至少达2000亿元。
  疫情防控新形势则加速了网络售药特别是网订店送模式的快速发展。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要求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进一步加快网售药品推进进程。
  药精灵提供处方销售方案
  近日,药精灵和焦作市国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近期上架电子处方系统,然后帮助该客户运用“互联网+”推进和完善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服务机制,杜绝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行为,破解处方药销售监管难题,积极回应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安全合理用药问题。提升了服务质量通过药精灵电子处方向患者提供最优治疗建议保障用药安全,用户可用碎片化时间 就医问诊,让每个人都方便看病、看得起病。下一步,药精灵将和国控大药房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助完善平台的优质的服务体验,解决医患难题,为百姓提供快捷,安全,高效的购药流程。
  药精灵电子处方平台以互联网医院为依托,互联网为载体,应用信息化技术,为医 疗机构以外的服务对象开展专业的在线诊疗、健康咨询等远程医疗服务的互联网医 疗平台,是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医疗服务的有机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药房健 康管理”作为切入口,延伸实体医院服务内容,为患者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远程 就医平台,通过网络门诊平台逐步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帮助药店升级到药诊店, 扩大药店的服务能力和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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