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中国离同性婚姻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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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同性婚姻还有多远?263生活2001-05-1101:34:58  感情上,同性恋与异性恋并无区别  中国终于走出了“同性恋非病理化”这一步。中国的同性恋者能否得到公众认可和更多的法律保护?同性婚姻能否在中国出现?
  “在我一年前开始上网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原来还有那么多和我一样‘在黑暗中诞生,在更黑暗的地方死去,让他们自生自灭,让法律和道德的铁臂击碎他们的幻想’的怪胎!我就这样招摇过市的爱上了一个男人!”
  3月18日,一位同性恋者用激情的而愤懑的文字参与了网络上的讨论。引发讨论的是这样一条新闻:《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将于2001年4月20日出版发行。其中一项修订: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
  尽管媒体普遍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同性恋在中国的非病理化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进步。但在代表民间声音的互联网上,近3000万的中国网民对此“褒贬不一”。
  一种声音说:我们不能够对同性公民希望通过婚姻取得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要求视而不见。
  反对同性恋的声音针锋相对:“那部分受腐朽文化影响的人,用他们那点貌似科学的标准代替了道德标准。同性恋的文化遗传将给人类道德发展带来退化和堕落。如果同志们的生存价值观占据了社会的主流,将是人类最大的非哀!”
  “在这个自以为素质最高的网络群体中,我看到了坚冰正闪首寒光,利刃正穿透心房。”一位同性恋者说。美国的同性恋集会
  科学:51例样本奠定基础
  面对记者采访,参与《标准》修订工作的专家们无一例外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显然他们很清楚问题的敏感性。
  陈彦方,中华精神病学会副主任委员,参与制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这样表述:
  “假如一个人在个体的性发育过程中,他的性指向表现是同性恋,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我们精神科医生一般是这样看的:只要他不影响日常的工作生活、对别人的社会无妨,我们并不认为他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他不一定是异常的。但是假如这些人里边,因为性发育和性定向产生了心理障碍,比如他感到痛苦虑忧郁,再或者,他希望把自已的性指向跟性发育的过程改变为朝向异性恋,需要我们帮助,我们认为他是一个同性恋者发生了性心理障碍,这是我们的服务对象。”
  这次修订被认为是中国精神卫生学界同国际接轨的举措之一。目前国际科学界一般认为:同性恋首先有先天基础,然后和出生18个月到36个月时建立的性别认同有关。人群中存在不同的性取向是自然现象。
  在旧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同性恋还被放在性变态分目下的性指向障碍范围内。新版《标准》则强调同性恋性取向本身不作为疾病。修订之后关于同性恋的内容非常接近1994年出版的ICD-10:《国际精神疾病分类》。
  《标准》修订是作为卫生部的科研项目进行的。中华精神科学会秘书长邹义壮介绍:“这次修订有一个原则:要考虑与国际接轨,便于交流。另外也要实事求是地对侍自已的亚文化对精神病的影响。”
  为了慎重对待中国国情,1996年10月,负责“同性恋分题”的北京回龙观医生开始了对51例样本的研究。
  “开始我和普通老百姓的看法一样,我很难理解这样的生活方式。”刘华清说,他作为回龙观医院的门诊主任能与了样本现场测试工作。一年多的时间,和他的样本们定期进行深入访谈,了解他的心理状况、成长经历、个人背景。
  “他们改变了我。除了喜欢同性之外,他们的为人处事,聪明才智和异性恋没有什么不同。”
  最后的结论是:只有6人需要精神科医生的帮助。“这往往是因为无知和压力。他们一般文化比较低,从农村到大城市打工,这限制了他们对科学信息的吸收和对新生活的选择。因为周围压力,他们自卑矛盾,对自已认可不接受,由此产生了心理问题。”
  舆论:公众认可需要时间
  “同性恋非病理化”的消息在同性恋者中反应强烈。
  童戈(笔名),社会身份是著名作家,在“两会”期间,和同性恋朋友聚会的时候听到了这个信息。“这个人群很敏感,那怕一个微小的事情都会关注。最近大家通过最话一直在说这件事,最终于一个误区解开了。”
  “我相信在这方面中国和世界接轨是早晚的事,但还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3月12日,青岛的同性恋者智同(化名)从当地晚报看到了这条消息。“这是个好消息,但对未来我并是很乐观。要人们认识、接受,还需要很长时间。”
  这个调查多小验证了智同的担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立即接受这一“科学结论”。新《标准》消息传出,一家网站立即推出“同性恋的是与非”专题,并在显要位置特设两个调查问卷。不到一天的时间已有超过6000人参与投票。第一个问题“你对同性爱的看法”,回答“很别扭”和“觉得恶心”的占了48.63%,超过了回答“可以理解”的47.05%。但对于一个具有相同意向的问题“如果你发现一个朋友有同性恋倾向,你会怎么跟他相处?”回答“和以前一样”的占69%。
  张北川,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性健康中心教授,国内致力于同性恋研究的著名学者。他倡导将同性恋称为“同性爱”,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尊重。
  张北川分析,持反对态度的主要是主流社会里受传统性价值观影响很大的异性恋者,或者他们受的教育使他们认定同性恋是精神疾病或者性变态。
  “这种不宽容产生了多方面的不良后果:首先迫使同性恋者进入传统婚姻,对夫妻双方、子女、两个家庭都是悲剧。另外这种情况使同性恋者进入地下,使同性恋者的结合非常脆弱。只能满足于一次性的露水关系。这也是导致GAY中艾滋病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般研究认为,无论社会文化背景,在性成熟时期人口中,同性恋(包括双性恋)人所占的比例大约是2%-5%,有专家测算,中国的同性恋者人口有3600万到4800万。如果按照中国每个家庭平均3.7个人计算,受这一问题影响的人口就是1.3-1.8个亿。
  “尽管还存在文字上的有意模糊,但新《标准》毕竟为各界提供了一个”较为科学地认识这一现象的环境。”张北川说。
  另一位同性恋研究专家万延海就此发表意见“中国同志目前发展现状并不乐观。目前的有利于同性恋的变化只是发生在少数城市或学术界的领导层,这些城市或这些专家因为处于信息开放的有利地位,比较早期地得到了关于同性爱的正确观念,而且这里已经出现了一个人们看得见的同性爱社群,因此上述变化只是反映出中国社会或学术界局部的变化。外国同性恋亚文化正影响中国人的观念
  同性恋情谋“正”之旅
  在各界人士和团体的呼吁和支持下,欧洲联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的人权宪章规定,性倾向不能构成歧视的理由。
  南非在推翻种族隔离政策后,成为全球第一个以宪法来规定不得歧视同性恋者的国家。
  1988年,丹麦率先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岛、荷兰和比利时相继跟进,允许同性恋在政府登记伴侣关系,享受等同于异性恋配偶的各项权利。2000年,美国佛特蒙州成为第一个全面承认同性关系合法化的美国地区,允许同性恋者以公民结合代替结婚的形式组成家庭。法国也于去年设立了“公民契约”,允许同性伴侣享受多项配偶福利。德国、加拿大和芬兰有望在今年实行同性伴侣关系合法化。印度和斯里兰卡等亚洲国家成立了同性恋社会组织,呼吁推动同性恋的非刑事化。最近,日本的东京成为第一个以法律来保障同性恋者权益的亚洲城市。
  法律:同性婚姻为时尚早?
  学者的脚步有时快得出人意料。
  2000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银河在正式场合首次提出了同性婚姻的问题。一次在中国青年报组织的有关婚姻法的讨论中,一次是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征求专家意见时。
  李银河认为,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她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修改婚姻法的个别字句。凡是出现“夫妻”两个字的时候就改成“配偶”,第一次出现配偶这个词的时候加一个括弧(性别不论),很简单;另一个方法是搞专门的同性婚姻法案。
  法律界对此反应平谈,实际上,中国目前研究同性婚姻的法学家寥寥无几。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张建伟博士认为:可以预测,同性恋者的法制环境会越来越好。其一,新《标准》对改善同性恋者的法制环境有很大的好处。科学界提供理论支持,一般立法的司法实践与科学界保持同一立场。其二,中国立法通常比较、考察国外法学界的做法。从中国法学的发展来看,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两个很重要的法学原则对中国的法学产生了一定影响,包括国家权力有限原则和尊重个人自由和权利。
  过去国家立法精神将“秩序”放在第一位,现在这种法制思想发生了显著变化,尊重个人自由的观念在上升。这在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领域内的变化特别明显。人们逐渐树立起这样一种意识:防止国家权力过多地干涉个人的私生活。不能过多片面强调公共秩序的维护而不注意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
  但张建伟并不认为同性婚姻的提议会在此次《婚姻法》修改中实现:“目前用专门的立法来满足同性恋者的各项要求,时机还不成熟。从中国的立法、执法环境来看,难以一步到位。当务之急,是保障同性恋者的一些基本权利,比如人身安全、名誉权、隐私权。”
  奇怪的现象是:对于发生在同性恋者身上的侵害,犯罪人被从轻发落。1997年12月10日,某地一位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在街上被4个男人鸡奸。但这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案件报到最高人民法院,得到的批复是:不宜按犯罪处理。
  近年来针对同性恋者的敲诈案件在增多。而多数被敲诈的同性恋者不敢到公安机关报案。
  为什么出现这些情形?张建伟分析:因为中国《刑法》中没有任何条款出现“同性恋”这个单词。即使在许多国家都作为刑事罪来处罚的情况,比如同性强暴、猥亵同性未成年人、在公共场合的猥亵,都完全没有提及。
  另一个事实是:在由公安人员执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这样一条:关于“违反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这条被称为“一只筐”,由于很多基层公安对同性恋持歧视态度,中国的同性恋者就被这只语焉不详的筐装了进去。
  “曾有外国媒体称:中国是同性恋者的天堂。实际上《刑法》中对于同性恋的一片空白,并非宽容只是疏忽。而公安机关的做法则有程序错误。一个法学常识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个人就有权利去做。”
  张建伟认为,保护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首先要做的是:补充《刑法》,明确《条例》。
  未来:走北欧之路?同性恋人群:无可回避的存在
  大多数同性恋者把同性婚姻当作奢望,至今独身的智同说:“同性婚姻合法化将是对同性恋者的最大支持,但我想我这辈子是见不着了。我能期望最好状态,是社会能够正确认识这个人群,无所谓同性恋异性恋。不去干涉个人私生活就不错了。”
  “大多数中国同性恋者认为,他们遭受的压力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民间。中国很可能走类似北欧的道路:先是同性恋的社团做好专家的工作。科学界做好政府的工作。政府通过媒体、法律等途径引导大众,和缓地解决问题。”张北川说。
  一些高层次的同性恋者已在积极行动。很多学者得到了同性恋者的配合。1990年代初,一些高层次的GAY就开始了和专家的交流,协助李银河和王小波完成了《他们的世界》,这次标准修订,刘华清主任的第一例祥本则是这样获取的:一个北京的同性恋者得知修订之事,主动与刘华清联系,把他带到了一个同性恋酒吧。和张北川建立联系的同性恋者全国有1800多人。“帮我做工作,也就融入了这个人群希望改变自身的活动。”张北川描述,一个女志愿者是这样:“她在青岛读大学。每个星期天到我这里来,默默工作,可能一上午和我说不到十名话。”
  1998年,中国的同性恋者开过两个会。女孩们的单独会议充满了快乐游戏。她们最后提出了一些行动方案。比如和专家、政府密切配合之类。公安机关旁听后的结论是:没什么问题。
  但一个改变公众印象的不利因素存在着:目前为公众所知的同性恋者表现不佳。在很多人印象中,同性恋者的形象是公共厕所里的苛合、公共浴池里的滥交。
  “遗憾的是:大量的优秀的同性恋者在隐藏自已,实际他们不太容易站出来。在我认识的同性恋者中,有人在国际赛坛上为国争光,有的在农业建设历史上做出了重大贡献。所有阶层都有,也许就在你的身边,只是不暴露。”童戈说,“实际上,我在别人眼里绝对是成功男人,是一个负责的好丈夫好父亲。我对她没有爱情,但是有浓浓的亲情。我的家人至今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张建伟认为:目前科学界对同性恋给出了明确、理性的评价,政府对同性恋采取不压制也不鼓励的态度。如果中国的同性恋者想争取更多权利、尊严、自由的保障,首要的一点:必须学会自律。
  “这个人群中确实存在着缺乏自我责任感,出于享乐目的和毫无顾忌的人。这会引起对社会善良风俗的威胁,这也会让他们获得权利和路走得更长,甚至走一些弯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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