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手房应缴纳20%的个税的问题?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主要会先在那些城市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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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7-7-14 08: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手房交易时的收益要缴纳20%的规定其实一直有的,也就是按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财产转让所得,只是由于实际操作时对如何确定转让收益比较难,加上原来的税收政策对二手房交易较宽松,所以一般城市在2005年6月前均未实现,2005年6月后国家两次强调要征收此税,并出台了确定转让收益的具体办法,目前一般城市均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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