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驾驶证驾驶,不予以赔偿" 是不是规定得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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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7-19 17: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对,“无驾驶证驾驶”=无照驾驶,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你概念都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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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7-19 17: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律师将1—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 对1、3、5、6、9情形,交警处理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现场做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驾驶人都会蒙混过关;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两种情形可能被查实,驾驶人将承担无证驾驶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7、8种情形,如是一般违法,交警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严重违法,其实都应当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但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只有绝对无证才会按无证驾驶处理,如能出具驾驶证,并有证据表明证件是当事人的,保险公司是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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