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处理以前的未有答案的提问怎么办?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7-7-20 09: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是提高悬赏,可以延期。还有就是选择无满意答案,关闭问题。就是悬赏分无法归还。打开“我的提问”,肯定会找到的。要是没找到,就是被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7-20 09: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找自己的提问,点用户名右边"我的提问"可以查找到!提问后,请您切记在15天内处理您的问题,否则将辜负回答您问题的热心网友,作为惩罚,我们会扣除您20分积分,您可以有如下选择:1. 采纳答案:选择一个您最满意的回答为最佳答案,结束提问; 1)被采纳的回答就被您选为问题的答案;这时问题的状态变为“已解决”,形成“知道”的新知识; 2)被采纳的回答者可获得20分系统奖励和您悬赏出去的积分。 3)您采纳回答时,可对答案发表评价,当您想对回答者表示更多的感谢,可以追加悬赏分。2. 问题补充:可以对您的提问补充细节,以得到更准确的答案;最多可补充7次。3. 提高悬赏:提高悬赏分,以提高问题的关注度,此时: 1)系统自动延长该问题的有效期 3 天; 2)如果您一次追加悬赏 20 分以上(含 20 分),系统会将问题在所在分类的“待解决问题”列表中显示为最新,类似于新提出的问题。4. 举行投票:不知道哪个回答最好时,可让网友投票来选出最佳答案。 您可以选出2-3个候选答案,当投票时间达到 5 天,投票自动结束, 1)如果总投票数多于 5 票(含 5 票),且票数最高的回答得票数多于 3 票(含 3 票),则系统自动将票数最多的回答选为正确答案。 2)如果总投票数不足 5 票,则问题将被自动关闭。 3)过期未处理自动转投票问题的投票页的“查看投票结果”页面显示结果的规则为:显示得票数至少为1票的回答;最多显示10个得票数最多的回答者ID及其得票数。5. 无满意回答:当您觉得没有满意的回答,还可直接结束提问,关闭问题。 我们提醒您注意,如果您选择了“无满意回答”操作,出于保护回答者利益的考虑,在已经有了回答的情况下, 问题的悬赏分将不再返还。 如果因此造成您的积分损失,我们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