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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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7-7-26 22: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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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7-26 22: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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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7-26 22: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错了,丢脸死了,下面说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要对半分了以后才按顺序继承!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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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7-26 22: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你奶奶健在,房子就应该是你爷爷与你奶奶的共同财产,首先一人一半,然后你爷爷那一半由你奶奶和你父亲、你5个姑姑平分继承。2、如果不在了,你爷爷的房子应当由你父亲和你父亲的5个姐妹平分。3、房产以登记为准。你父亲盖的房子如果可以证明的话就另当别论,现在法院都很灵活的,找找看当时的建房证明发票等等或者证人等。找个律师就可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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