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把头打破,缝了两针,应该申请怎么样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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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7-7-30 20: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但是要在提起侵权起诉时同时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另外,致人精神损害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你是轻伤,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必须要赔偿的,若起诉,可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法院判不判倒是另外一回事了。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对该人员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当然双方也可以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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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7-30 20: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只能做医药费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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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7-30 20: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附带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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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7-30 20: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下调解算了。医药费 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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