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过年收礼,哪些情形算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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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节庆之机收礼能否构成受贿,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即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果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就属于受贿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党员干部如果索取收受下属或者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当数额达到三万元,即使未发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情节,只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党员干部利用节假之机收受礼品,受到党纪法规的双重约束,即使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也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党纪政务处分。事实上,把权钱关系当作人情往来,并不能获得道德上的赦免符,而是一种人情面纱下的消极腐败。在年节假期年终岁尾这一违纪违法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高发易发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过节,切勿因小失大(新闻附后)。对此您怎么看?今晚9:00点直播的海南新闻广播《886聊吧》(FM88.6或蜻蜓网搜索“海南新闻广播”)将对此展开谈论,诚邀您在此跟帖参与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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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5 09: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收礼,哪些情形算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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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作为公职人员,需格外注意是否有人借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过年收礼,如何划清人情往来的边界?收礼与受贿的界限在哪里?收受多少礼品礼金可能构成受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等其他较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借节庆之机收礼能否构成受贿,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即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果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就属于受贿行为。
  那么哪些情形属于“为他人谋取利益”呢?《解释》规定,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均构成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例如,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云,在2017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前都从多名管理服务对象那里收到以“拜年节礼”为名送来的购物卡,并利用职权为其在工程承揽、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21年1月,杨云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杨云共受贿30.55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发生在春节前,以收受购物卡为主,虽然购物卡单张金额不高,大多面值为500到1000元,但次数多达19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解释》,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也就是说,党员干部如果索取收受下属或者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当数额达到三万元,即使未发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情节,只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如果党员干部违规收受财物,但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又将面临什么后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综合上述纪法规定,党员干部利用节假之机收受礼品,受到党纪法规的双重约束,即使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也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党纪政务处分。
  例如,2018年至2020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钟声连续3年在春节前违规收受辖区村干部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现金、香烟、白酒、超市购物卡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1290元。2020年10月,钟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据办案人员介绍,虽然钟声未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不构成受贿犯罪,但钟声单方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双方不是价值对等的礼尚往来,应当认定为违纪行为。
  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之所以在年节前容易底线失守,无外乎在这些特殊节点为自己找到了一些借口,自我要求放松,侥幸心理滋生。然而有来必有往,把礼品当人情,公权力早晚会成为还人情的砝码。
  “康某每逢中秋节和春节都会给我送购物卡。有了老乡这层关系,我们很快就成了一家人。”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把商人老板当成“老乡圈里的知心人”,在春节前收受商人老板购物卡,价值高达10万元。宁波市海曙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谢晓东将购物卡当成正当节礼,认为春节时从朋友那里收点香烟、购物卡是人情习俗,若一味拒绝反而显得与企业不够“亲”。
  事实上,把权钱关系当作人情往来,并不能获得道德上的赦免符,而是一种人情面纱下的消极腐败。在年节假期年终岁尾这一违纪违法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高发易发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过节,切勿因小失大。(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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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5 09: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要:近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
  集中行动将围绕重点院线电影特别是纳入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的春节档院线电影,严厉打击影院偷拍、非法传播等侵权盗版行为,对权利人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充分发挥院线、影院、网络服务商、行业协会的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联动配合,共同强化院线电影版权保护的社会共治体系。】
  三部门联动 严打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
  2021年02月09日08:21 | 来源:北京青年报小字号
  原标题:三部门联动 严打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
  近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近年来,在影院盗录院线电影并通过多种途径传播的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多发,受到权利人、产业界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行为不仅损害了电影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电影市场版权秩序,影响电影产业健康发展。对于这种违法乱纪行为,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2021年春节院线电影盗录传播。
  据了解,集中行动将围绕重点院线电影特别是纳入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的春节档院线电影,通过开展预警保护、组织巡查监测、强化线索摸排、密切执法协作、加强两法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影院偷拍、非法传播等侵权盗版行为,深挖源头、打掉团伙、摧毁网络,对权利人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充分发挥院线、影院、网络服务商、行业协会的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联动配合,共同强化院线电影版权保护的社会共治体系。(记者 张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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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5 09: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要: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5宗价格违法典型案例,2020年12月10日至今,该局共查处肉菜市场价格违法行为47起,其中5宗价格违法案件较为典型。
  一、海甸安民路便民市场张某蓉肉类摊,黑猪净排骨标价47元/斤,实际销售55元/斤,该行为属于标价之外加价销售猪肉的违法行为,被罚款5000元。二、吴某才蔬菜摊,标价黄瓜4元/斤,实际销售5元/斤,被罚款5000元。三、陈某萍蔬菜摊标价白萝卜2.7元/斤,实际销售5.3元/斤,被罚款5000元。
  四、白龙市场陈某琼标价尖椒5.7元/斤,实际销售6.0元/斤,被罚款3000元。五、美苑农副产品超市张某江猪排骨标价47元/斤,实际销售排骨55元/斤,罚款3000元。】
  海口严查肉菜市场价外加价行为 公布5宗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南海网 记者 姜飞 实习生 郑鑫 2021-02-09 08:40
  2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5宗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据了解,2020年12月10日至今,该局共查处肉菜市场价格违法行为47起,其中5宗价格违法案件较为典型。
  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安民路便民市场海口美兰张某蓉肉类摊,销售黑猪净排骨时明码标价牌标价47元/斤,实际销售净排骨55元/斤,该行为属于标价之外加价销售猪肉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
  二、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安民路便民市场海口美兰吴某才蔬菜摊,销售蔬菜时菜摊上商品明码标价牌标价黄瓜4元/斤,实际销售5元/斤,该行为属于标价之外加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
  三、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安民路便民市场海口美兰陈某萍蔬菜摊销售蔬菜时菜摊上商品明码标价牌标价白萝卜2.7元/斤,实际销售5.3元/斤,该行为属于标价之外加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
  四、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市场海口美兰陈某琼蔬菜摊销售蔬菜时菜摊上商品明码标价牌标价尖椒5.7元/斤,实际销售6.0元/斤,该行为属于标价之外加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3000元。
  五、海口市美兰区美苑农副产品超市海口美兰张某江猪肉行销售猪排骨时明码标价牌标价47元/斤,实际销售排骨55元/斤,该行为属于标价之外加价销售猪肉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3000元。
  据介绍,2020年12月10日至今年2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动执法人员8100多人次,检查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4600多家次,检查蔬菜、肉禽、蛋、水产等各类摊位116743个次。对农贸市场肉菜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发布虚假涨价信息等各类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
  其中,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还开展了“媒体+执法”活动,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配合,参与,对市场肉菜价格进行暗访观察,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肉菜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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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5 09: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要:近日,临高县波莲镇陈小燕早产生下三胞胎,均为女婴。三名婴儿体重较轻,无法自主呼吸,截至目前,已出生二十余天,此前在保温箱护理,每日三千多元的护理治疗费成为宝宝的求生拦路虎,陈小燕也面临生命抉
  在产检知道怀了三胞胎时,她喜畏交加。为了保住胎儿,生产前,她已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母子在花费高达二十多万元后,农村家庭出身,已负债累累。“是第三胎,不符合医保条件,没法报销。”2月7日,她决定带着三个婴儿出院。】
  三胞胎早产,护理费每日三千多元,临高这对父母盼望……
  椰网 记者符雄助 2021-02-08 18:21
  “从保温箱拿出来,就意味着放弃她们的生命了……”近日,临高县波莲镇一名孕妇陈小燕早产生下三胞胎,均为女婴。三名婴儿体重较轻,无法自主呼吸,截至目前,已出生二十余天,此前在保温箱护理,每日三千多元的护理治疗费成为宝宝的求生拦路虎,陈小燕也面临生命抉择。
  1月14日,陈小燕诞下三个可爱的女儿,由于是三胞胎,又因婴儿30周便出生了,三个婴儿体重仅有1.2公斤左右。医院诊断结果为:新生儿感染、心肌损害、动脉导管未闭、早产儿脑、凝血功能异常等。
  “由于她们太轻了,肺部发育不健全,不能自主呼吸,三个婴儿依靠呼吸机,刚生出来时一天需要一万多费用。”陈小燕说,孩子刚出生便进了保温箱,她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医生最后帮她拍了一些图片。
  在产检知道怀了三胞胎时,她喜畏交加。为了保住胎儿,生产前,她已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母子在花费高达二十多万元后,农村家庭出身,已负债累累。“是第三胎,不符合医保条件,没法报销。”2月7日,她决定带着三个婴儿出院。
  医院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二十多天保温箱治疗和护理,孩子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体重也增加了一点,但如果出院有很大风险。主治医生说,建议等三胞胎体重再增加一些再出院,但是由于家属确实无力支撑医药费,已于2月7日办理出院。“去当地医院也行,但不要在家喂养,操作错误会引发感染等各种问题,甚至窒息。”
  三胞胎父亲陈岭山告诉记者,三胞胎没有准生证不符合报销条件,另外家庭已债台高筑,三胞胎已办理出院,离开保温箱后,全靠大人24小时抱着。“医生说大人抱着能给小孩一些体温,建议五斤再出院,现在孩子们不到三斤,一天三个婴儿至少花费三千多元,临高这边医院也一样,我已经走投无路了。”陈岭山是一个送货员,月收入三千多,也是全家唯一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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