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原来法律和法规,还有之外和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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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2 | 回复22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楼祭笑话
  因为去年买了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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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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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居然是:买号了?
  真不禁拍案惊奇
  “巧妙。。。实在真真的巧妙~~”
  你的号是买的吧?
  这不再是台版的常用问候语了?
  居然成为了合理正当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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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有法律法规
  你却居然可以在法律法规之外?
  买了号了
  自己任何行为,都不再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了?
  这还算是中国人么?
  连自己本国的法律和法规,都不去遵守?都不希望遵守?
  花钱买号,也要去规避国家法规?
  好曼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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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还有个更曼妙的事情,
  你又怎么能就把它,给模糊掉了呢?
  你可能确实“一不小心”走错了路,买了号来上网。。。
  好吧,也许你是个法盲,也许你年纪轻不懂事~~
  可但是,你买来的号,做了什么样子的使用了呢?
  用来反串儿?。。。买号在台版反串儿?
  蝌蝌。。这你任有天大的理由,
  还可以解释么?
  买号反串。。。在台版制造话题,带领风向。。。引导谩骂~~~
  你这号码买的一点也不浪费呀~~
  物尽其用
  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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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你大言不惭的声明“去年在天涯买了个号”的同时。。。
  你知道你已经违法违规了吗?。。。
  一个违法者,还理直气壮地谩骂别人“蠢得一比”?。。
  。。你的脸呢? 好意思不要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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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假认证”,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批量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件,利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骗取网络平台对其网络账号进行“认证”的行为。
  在电子商务领域,电商平台在进行交易时一般会要求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网络认证,也无法进行网络交易。当前,在互联网平台上,通过伪造、变造、买卖及 使用他人身份证件骗取互联网账号认证即“虚假认证”行为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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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打击网络交易中的犯罪,刑法修正案 (九)第二十三条还增设了“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与现实生活中的“使用”相比,在互联网领域中的“使用”具有“非接触性”的特点。事实上,在网络上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身份证,其危害性要大于在现实中使用,因此完全可以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惩罚。
  在认定“盗用 他人的居民身份证”行为的问题时,除了使用传统刑法意义上的盗窃方式获取居民身份证后的使用行为外,还包括“骗取”“收集”“购买”他人真实身份证后的使 用行为,以及故意使用他人遗失身份证的行为。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可以从行为人使用的手段、身份证件的来源、转卖次数、获利数额、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损失额、他人利益的受损害程度等方面予以考虑。当然,由于使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网络认证往往是行为人进行其他犯罪的手段,如果行为人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相应罪名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建议对于买卖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的 行为可以直接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对于使用、盗用他人身份证电子信息的可以直接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为从严格来说公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甚至属于公民基本个人信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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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简直可笑到了极点~~
  去年在天涯买了个号。。。
  也能成为脸面了,也能成为信誓旦旦了?
  刑法修正案 (九)第二十三条还增设了“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与现实生活中的“使用”相比,在互联网领域中的“使用”具有“非接触性”的特点。事实上,在网络上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身份证,其危害性要大于在现实中使用,因此完全可以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惩罚。

  当你们肆意购买账号,
  大量使用冒充他人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上肆无忌惮的谩骂。。肆无忌惮的反串的时候
  你们考虑过被冒用身份者的隐私了么?
  考虑过被冒用身份者遭受的不白之冤了么?
  考虑过被冒用身份者,要有可能承担的任何后果和危害、损失了么?
  呵呵~
  去年在天涯买了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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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27 0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底线涅?
  。。。。。。
  买号上网的不正当性
  只能必须针对老p和老苟~~
  对于大陆版友一概不许适用~~~~~~~~~~
  为啥?
  不为啥。。。我喜欢啊
  双重标准,使用起来该是有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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