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摆乌龙留下三大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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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2-27 0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前广大中小散户们总是觉得A股市场虽然存在着制度的缺陷,但还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市场,机构投资者是不可能拥有撬动大盘的能量。这次光大证券的乌龙事件让大家都明白,原来仅凭光大证券一家券商通过拉升权重股的方式就能够瞬间让股市出现暴涨暴跌的景象。也正回应了经济学家吴敬链老先生:“A股市场连赌场都不如”的话。那么为什么说散户永远是股市中的弱势群体呢?
其一,证监会与上交所并没有在这次乌龙事件发生的过程中给投资者提供任何有效保护。面对16日11时06分左右中国股市发生的惊天一幕,监管部门没有第一时间看到是不可能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在随后很长的时间里,监管部门都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来让投资者规避投资风险。下午13点05分左右,上交所联系上光大证券,确认股指暴涨是光大证券系统问题,但仍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控制风险,而是放任投资风险的蔓延。实际上如果第一时间证监会能够对当天的股票交易停牌,那么很多投资者的损失就不会发生。
其二,从制度建设上来看,证监会没有给中小投资者任何避险的工具。而面对此类事件的发生,机构投资者倒可以通过做空股指期货来锁定投资风险,或通过融券做空来对冲风险。而盲目追涨杀跌的中小散户们只能任人宰割,因为证监会以保护投资者的名义提高了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的准入门槛。更要命的是,投资者还不能进行T+0的操作。因此,在光大证券乌龙事件面前,跟风的中小投资者毫无生路可言。
其三,中小投资者通过司法途径索赔的希望相当渺茫。这次乌龙事件发生后,已有十二名知名证券律师成立光大乌龙维权团来为受害者维权,但是笔者认为,中小投资者获赔偿的希望并不大。虽然《证券法》表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出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司法解释,这也意味着这类案件很难得到法院的受理,即便受理了也缺少判案的司法依据。
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都表示在股市中或多或少赚过钱,但若从数年一个大轮回来看,80%以上的投资者最终的结果都是赔钱,正是因为这个股市在很多地方缺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机制,缺乏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对等博弈的机制,甚至连索赔机制也不健全,而且从光大乌龙事件上看,机构投资者还可以轻易操纵大盘,在这样的环境中,投资者们渐渐明白,中小投资者就是待宰羔羊,“远离股市,远离毒品”才是避免自己出现更大的损失不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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