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显违法的案件,有关部门为何拖延不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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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3-2 08: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明显违法的案件,有关部门为何拖延不予解决?
笔者写了一篇题目是《维权,要抓住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的文章,北京一位朋友在留言中写到:“您说的非常有道理,对广大信访人一定有帮助。但现在有一个问题很普遍,事实和道理是明摆着的,司法部门明显违法办案侵权,信访人要求釋法说理,得到的是司法部门消极回避不面对,不回复,用拖延回避的方法逃避纠错。请教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办?谢谢!”笔者也经常遇到此类情况。之所以出现司法部门不面对、不回复的情况,原因主要有:第一,他们根本没有拿当事人当一回事。他们也知道当事人维权会特别艰难。第二,多年来他们制造的冤假错案太多,根本顾不过来。只是近年来中央才开始整顿司法队伍,多年的积压的案子解决不过来。第三,当事人一方可能证据不足或者维权不得法。即使冤假错案,也要证据充足,维权得法,才能增加希望。那么,我们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衡量一下这个案子是否值得去打。如果数额小,或者能够咽下这口气,就不要去打这个官司了,打官司是最劳民伤财的。小来小去的事情,就不要去计较了。其次,研究一下证据是否确凿。没有证据,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没有证据,你只能认了。第三,考虑一下,你是自己干,还是花钱找一个帮手。第四,案子本身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如果有新闻价值,可以向媒体爆料,可以寻求民间舆论监督人士介入。第五,寻找维权专业人士。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多手段进行维权。总之,出现了问题要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是失去理智。上面的文字,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笔者也就心满意足了。2017年1月3日星期二2021年2月2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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