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岛:“草包支书”一出口警察铐上就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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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3-2 02: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贵州省毕节市某小区居住的任女士,因小区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在微信群里与社区支书刘某起了争执。
刘支书的语气很强硬:“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任女士气不过,就骂刘支书是“草包支书”。
谁料被安了“草包”之名的刘支书一不解释,二不解决,反手就使出了报警“绝杀”。之后,任女士被毕节市有关执法人员用手铐从贵阳铐回毕节,并被行拘3日。
此事被捅到网上后,一下引得群情激愤,大家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任女士这边。
道理很明显,骂人“草包”固然不对,但至于动用警力,大老远地跨市拘人吗?如果骂一句“草包”就要被拘,那么全国警力增加10倍、20倍都不够用,拘留所恐怕得扩建。
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出,拘留任女士是因其在微信上发送“看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等内容,“公然侮辱刘某”。
从法律上说,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
很明显,一句“草包”绝对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扯不上关系。既然于法无据,当地警方给出了新说辞——“以防意外”。这就不可理喻了。
好在,有关部门很快认识到了错误。毕节市公安局1月26日深夜发布通告,依法撤销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涉案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被停职调查。

毕节市公安局通报截图(图源:毕节公安) 二
岛叔之前做过一篇报道,某建筑工地的建材被盗,损失约为7万元,岛叔陪事主去派出所报案,民警不予理会,让我们去找刑警队。
到了刑警队,刑警说:“你是老板,你雇的人把你的东西拿走了,这叫侵占财产,不是盗窃。”于是又让我们找经侦大队。
经侦大队的警官很细致地解释了他们的权责范围:“你是有限公司吗?你是法人代表吗?你们之间有合同吗?你就是个包工头,涉事人员是你雇来的,材料是你个人的,这不是职务侵占,而是个人侵占,这不归我们管,我们只管企业里的经济犯罪。”语毕,将我们推给了法院。
而当我们以为终于找对了门路,法院工作人员却浇下冷水:“他这算偷盗,你们怎么不报警?”
出了法院,事主再度拨通110报警,对方称需要时间对报案材料进行甄别,一直等到稿子见了报,警方才给立了案。
损失7万元的事,没处解决;一句“草包”,警方却跨市拘人。很多网友都碰到过“立案难”的问题,没想到刘支书这么容易办成了,不得不让人怀疑她在公安局有关系。
的确,当地警方在通报中提及刘支书的前夫赵某系七星关分局民警。这背后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滥用警力的问题,需要继续深入调查。

任女士相关聊天记录(图源:澎湃新闻) 三
社区的党支部书记,负责的事情都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因为工作没做到位、做得不恰当,被群众批评了,书记应该怎么做?是像刘支书那样赶紧报警,还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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