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魅力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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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3-3 02: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律师法》实施的第二天,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常铮律师将这部名为《刑辩魅力》的书稿送到了我的案头。
她说,张青松主任希望我为这部即将出版的书写一篇序,为诞生近两年的尚权律师事务所写一些鼓励的文字。
对此,我没有推辞,尽管我已不在原先的工作岗位,尽管我也已不在为律师打工的第一线。
之所以没有推辞,一是因为我与青松主任早已相识并因西政之缘而相知,二是因为我始终很赞赏并支持张青松律师的大胆选择,更感动于他对刑事辩护事业的激情与理想。所以,此前他在电话中跟我提出邀请时,我当即表示请将书稿送来吧。
当刑事辩护逐渐被视为例行公事而使许多法律人走过场的时候,当刑事辩护变得四面楚歌而使律师逃之夭夭的时候,当刑事辩护率在全国所有的刑事案件中只有可怜的不足30%的时候,张青松律师不仅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的专业方向定位于刑事辩护,而且还义不容辞地成立了一家致力于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
于是,张青松就从一个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变身为一家专门从刑事辩护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即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且不说一个刑辩护律师在依法会见时遇到的冷遇,也不说其在依法阅卷时受到的冷眼,更不说其在依法取证时遭到的“306条”冷门,仅仅说一个刑辩律师面临的职场生存压力,我们就知道做一个刑辩律师究竟有多难,更不用说一家专门从事刑辩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了。
因为,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做一个刑辩律师尽管很难,但更难的是做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
因为,关心他的人、关注他的事业的人必然要问,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有饭吃吗?
但是,张青松律师与他的尚权所全体同仁用实力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用魅力对这个问题作了正面的回答。
2007年春天,我与他同时参加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召开的一次学术会议,又同时在会上谈到了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处境和执业环境。会议间隙,我将自己总结的“中国刑事辩护律师之‘最’”,以短信的方式发给了他:“始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是张思之律师,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是张青松律师,基本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是汤忠赞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是翟建律师,带头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是田文昌律师,成名于刑事辩护业务的是钱列阳律师,兼做刑事辩护业务的是李贵方律师,兼职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是顾永忠律师,还有偶尔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不想做刑事辩护业务的、不爱做刑事辩护业务的、不会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
他回复短信说:“从后往前看,风险越来越大。从前往后看,收入越来越高。”
他的回信可谓意味深长。
尽管风险很大,尽管收入不高,但张青松律师与他的同事们依旧不改初衷、不变方向,依旧专心致力刑事辩护事业。不仅如此,为了有效地总结刑事辩护的业务经验,探讨刑事辩护的难题,他们还决定在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每年纪念日举办“尚权刑事辩护论坛”。2007年10月,“首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如期登场亮相。名闻全国的法学界“京城三大卫”与到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分别在对话与演讲中将刑事辩护的光荣职责与神圣使命,进行了激情的演绎与深情的展望。如今,他们又即将迎来“第二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
呈现在各位读者面前的这部书稿,既是尚权所《取“尚法为先,权利至上”之意》成立不到两年内刑事辩护的杰作,也是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尽情展现刑辩之魅,闪耀刑辩之美的结晶。
尽管收入本书的案例不多,但已足够让我们全面而细致地阅读“案例回放”之故事、聆听“律师论案”之专业、领略“律师感言”之智慧、感悟“背景知识”之内涵、欣赏“律师辩护词”之文采。由此,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一个刑事辩护挑战与享受并存、艰难与风光同在之魅力。所以,如果要了解一个刑辩律师“痛并快乐着”的魅力生活,如果要感受一个刑辩律师的魅力内涵,你就不能不读读这样的书。
翻开本书,在“天安门广场故意伤害案”中,我们见到了陈涛律师挑战控方业已形成的定论所作的努力。被告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是属于故意还是过失的主观心态?律师的努力终于使被告人卢某获得了比较轻的刑罚;在“大学生抢劫案”中,我们看到了靳学孔律师为挽救刚刚成年的大学生而设计的辩护策略,以及为实现被告人小威免遭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延伸法律服务。最后的结果是皆大欢喜——不起诉,为此,既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适用的宽严相济政策,又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了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在“‘下跪市长’举报人窝藏案”中,我们读到了靳学孔律师在被告人李玉春举报贪官有功却又无意被牵入窝藏的前提下,如何选择以被告人是否明知犯罪嫌疑人李登峰作案经过作为辩护作核心的痛苦抉择,以及就此突破检察机关组织的犯罪构成体系;在“京城村庄的血色清晨”中,我们听到了张青松律师在长达三年的依法辩护中的不断呼吁,并如何借助科学的力量,利用被法律人视为“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使实为精神病人的被告人真正获得了有效的“程序正义”,同时也使被害人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在“国营大厂‘巨贪’夫妇案”中,我们见证了数次接受委托的张青松律师面对本案的一波三折,如何通过事实突破一个争议的过时文件和一个糊涂的定性标准,以证明被告人既无非法侵占公共财物的故意,也无侵占国有企业财产的实际行为,从而最终赢得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处理,使当事人得到了一个形同无罪的圆满结局;在“江西打黑第一案”中,我们见证了年轻漂亮的常铮律师怎样为“黑帮老大”所做的一场沉稳厚重又不乏激情的精彩辩护。在这场辩护中,他不仅对法律进行了几近完美的诠释,而且还以自己的职业表现展现了一个刑辩律师的善良情怀。另外,在本书中,我们还能读到初战告捷的“西湖国贸大厦诈骗案”、被免于刑事处罚的“于志军玩忽职守案”、代理中国公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美国公民在京杀妻案”、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并参与调解而使当事人尽早获得人身自由的“一起蹊跷的合同诈骗案”……
在张青松律师及其他尚权律师同仁看来,受命于危难忧烦之际,效力于是非曲直之间的刑辩律师,不论是充分利用证据还是灵活运用程序,不管是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还是担当被害人的代理人,都是在以自己的法律智慧和专业技巧,力求挽狂澜于既倒,化腐朽为神奇,从而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也许,刑事辩护的魅力就在于此。
美国著名律师艾伦·德肖微茨教授曾语重心长地对中国同行说:“没有一个头衔能比刑辩律师更崇高可敬的了!”同时,他也常常告诫后来者,成功地给有罪被告人辩护的律师永远也别想指望有一天为律师设立诺贝尔奖金。因为在任何一个社会,为有罪的人和为世人所不齿的人进行辩护的律师可能永远不会有好日子;因为人们会怀疑他们的动机,人们会以为他们忠于委托人的利益甚于社会正义;因为社会舆论可能会把委托人的不良行为和为他们辩护的律师联系在一起而将律师当作惟恐天下不乱的宵小之徒。于是,刑辩律师常常会遭遇怀疑、责难、非议乃至打击、迫害甚至被非法追究。
在这方面,中国的刑辩律师面临的现实大概也差不多。尽管境遇正在不断改善,但刑事辩护的艰难与磨难依旧在不断地拷问与考验着年轻的中国刑辩律师。相对于德肖微茨这样的美国律师来说,实际上,中国的刑辩律师更苦,更值得尊敬。
对张青松律师及其他尚权律师同仁来说,可能也有不少难以诉说的痛与苦。尽管在本书中我们极少见到这样的文字描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刑辩之路毫无艰难、没有磨难。相反,可能更困难、更艰难。这也是我更加欣赏并支持像他们这样的中国刑辩律师的内在动因。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正是因为刑事辩护的艰难与磨难,才能不断锤炼与提升刑辩律师的本领和能力,才能不断彰显与体现刑辩律师的功能与价值。或许,这正是张青松律师及尚权律师事务所同仁的职业追求与人生境界。
12年前,我在我主编的《中国律师》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首届全国十佳律师”马军撰写的《刑事辩护:律师成名的摇篮》(题目为我所加)。面对专门专心专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张青松律师,我要补充说明的是,刑事辩护,不仅仅是律师成名的摇篮,更是律师成长的阶梯、成功的载体。在新《律师法》实施的开端,我们对此应有更充分的信心,更美好的期望。
因为面对危机而找到契机、面对磨难而不畏难难,面对风险而发现风光,正是刑事辩护的魅力所在。
是以为序,权当共勉。
刘桂明
2008年6月12日
(注:本书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并将于2008年9月4日在北京举行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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