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让身边的违法成为“可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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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3-3 02: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杨绍功 吴晓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法律法规有“空子”就钻,“潜规则”盛行几乎变成“显规则”……究竟是什么让身边的违法、违规现象愈演愈烈,甚至成为一种可怕的习惯呢?
循规守法“吃亏论”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告诉记者,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什么会渐成顽症,原因之一是循规守法“吃亏论”盛行。
他说,法律和规则有一个预知功能,也就是让人们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会有预判,知道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会受到何种惩罚等,从而在开始自己的行为时,权衡利弊,“两利相较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
“如果对违法、违规行为每次都降格处罚,甚至不处罚,而违法所得利益远远大于所受惩罚,法律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在人们看来,违法就可以占便宜,守法自然也就吃亏了。”施杰说。
“投机取巧者一旦获利,就会引人效仿,进而带来更多的违法违规。”全国政协委员、沈阳何氏眼科医学院院长何伟说,久而久之,这会影响到公众对法律和规则的信任。当身边的违法多到法难责众,执法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打破‘守法吃亏论’,要从提高违法成本做起。”全国人大代表、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专业技术负责人赵萍的观点,得到了很多人赞同。
“一些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不准做什么,却没有规定处罚的规则,几乎沦为倡议。”沈阳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宋智慧说,试想这样的规定,如何约束他人?
施杰说,有的法律虽然规定了十分明确的罚则,在执行中如果打折扣,也会影响其权威。沈阳知名律师姜彩熠则认为,我国经过多年的立法工作,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要改变一些领域“有法律、无法治”的现状,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唯利不唯信”之忧
前几年,东北一些城市出台取暖费报销新规,结果引来一股“离婚”潮,很多夫妻领离婚证后,报销双份取暖费。最近不少城市再现“离婚”潮,很多卖房者、买房者以此避税,或者享受优惠房贷。赵萍代表认为,有些部门也应考虑政策如何更加合理,但这种现象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一些人对规则的钻营和规避。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政策性离婚”表面上是通过钻政策漏洞来谋取更大的利益,是小聪明,但实际上折射出有些人存在利益至上的不正确心理。
“如果连婚姻这么严肃、神圣的东西,都成为某些人用来规避政策、法规的条件,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避法现象令人担忧。”张思宁说。
“这种打‘擦边球’行为,如果没法用法律、法规来硬性惩处,则可以通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来加以解决。”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说,比如对“政策性离婚”多发的个人,可以在个人信用上给予差评,进而影响到其在就业、贷款、就医等方面的一些优惠。通过实实在在的制度约束,让更多人回到诚信的轨道。
执法应成守法模范
深究习惯性违法形成的根源,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个别执法者自身违法、耍特权,也会成为“负面标杆”,其危害不容小觑。
“例如车辆必须悬挂车牌,有的执法车、工作车却挂假牌或无牌……”全国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于洪说,在很多百姓身边,类似执法者违法的例子有不少,对规则的破坏力则不可小觑。
律师姜彩熠说,个别部门和执法者不依法办事,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现象时有发生。他举例说,有一次我代理一起案件,与一位开发区主要领导交涉。不料这位领导回答:“你说得都对,但是对我们基层部门来说,如果处处循规蹈矩,那么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不要看是怎么说的,而要看是怎么做的。对遵纪守法的宣传再多,都不如一两件执法违法案例影响大。”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高抒说,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都应该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带头争当守法模范,为公众带个好头。
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3/03/13/252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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