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文峰公寓居民区开饭店污水油烟扰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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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9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峰公寓9号楼,一层为临街商铺,二层及以上为住宅楼。去年8月份以来,9号楼一层新设一家餐饮店。初始,店铺无相应排风口、出烟口,后商家私自在临小区侧墙体上开了两个直径在25厘米左右的洞,自此后,油烟废气源源不断排往小区内。洞口上方不足30厘米处是小区燃气管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居民向12345反映后,经居委沟通,商家将主油烟口通管排往二层平台楼梯下。自此后,油烟与日俱增。夏末秋初,正是昼夜温差较大之时,晚上睡觉一般居民均会开窗睡觉,然而,9号楼西侧居民窗户完全无法打开,油烟味异常刺鼻,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居民继续向12345反映。社区于十月初与商家及居民沟通,提出商家将油烟接管排放至下水道,三方对此方案均予以接受。迄今,油烟气味依旧。居委回复无执法权。既如此,现将各项法律法规等相关依据罗列如下,向各有权执法机关举报此事。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
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含私人会所)禁设区域为:1.居民住宅楼等非商业建筑(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距离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边界30米范围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下列地点禁止新建、扩建餐饮业(以下简称新办餐饮业):(一)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二)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三)湖泊、江河水面;(四)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严格控制在距离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边界30米范围内新办餐饮业。
现向以下部门举报此事,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市消防大队、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燃气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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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小区里开饭店,油烟问题太扰民了!靠近饭店的住户更是倒霉透了!希望政府部门出来管管,还民一个清洁安静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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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开饭店,倒霉的是小区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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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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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认是,窗不能开,每天回家都得憋着气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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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排气口就在楼道口,不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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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没人管就得发到政府网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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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8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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