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门口私自摆放垃圾桶被城管处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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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1-3-9 0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山城管局领导你们好,我在蓬朗宝昆路新星路口开了一个小吃店,为了防止顾客乱扔垃圾,为了蓬朗更加文明美丽卫生,尽自己绵薄之力让马路上垃圾更少,所以在店门口放了一个垃圾桶,城管来到就给我们开单子,假如我们有违反城市管理,我们可以配合改正。开过单子也不让我们改正,这是准备第三次在给我们开单子吗?
请问这样执法是否合适?
请问我这里是否可以放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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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9 0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实行市容环卫责任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均应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区(商铺规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并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您设置垃圾桶已违反苏州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建议您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城管蓬朗中队执法值班室(地址:徐家村路2号,联系方式:0512-57812091)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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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9 0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桶是精心考虑放置的。楼主城管执法是没有错。相信你是个明事理的人,不然的话还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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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9 0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脏的垃圾桶还精心准备呢!我只是想让门口更干净,不让放我早就拿掉了,他们顾客乱扔垃圾我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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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9 0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起来是开了两次单子了?开单不就是告诉你不行么,你还放总归要再开了。不太懂楼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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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9 0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单子还不给你改正是什么意思,是你要拿走不放垃圾桶了,他们不同意,非要你接着放再接着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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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9 0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实行市容环卫责任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均应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区(商铺规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并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您设置垃圾桶已违反苏州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建议您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城管蓬朗中队执法值班室(地址:徐家村路2号,联系方式:0512-57812091)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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