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的“自筹经费协议书”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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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1-3-12 01: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调档通知
  北京地区的考生请于5月15、16日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法学院108室领取 “调档函”。
  京外考生的“调档函”我们将于5月16日后寄至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报名时所填档案所在部门地址不祥,或档案所在部门有误的考生,请于5月16日(上午11:00)前发传真更改,传真件上须附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院传真:010-62786153。
  凡档案所在单位与网上报名时所填的单位不一致的,须向我院提交“档案变更说明”(须本人手写,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档案所在单位调出档案的证明、现档案所在单位调入档案的证明。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须在接到调档函的一周内,寄出考生的档案。应届生先提交“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待7月份毕业后再寄出考生档案。
  另,“自筹经费协议书”将于5月底或6月初签订,届时请考生关注我院“招生公告”的通知。“录取通知书”将在我们收到档案和“协议书”后寄发。推荐免试的考生还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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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12 01: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级法律硕士培养协议书计划于6月中旬由深圳研究生院发出(按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需要更改通信地址的同学,请于6月11日前发传真至深圳研究生院,传真中请注明姓名、新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并要求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计划于6月底发出,接收通知书地址与接收协议书地址不一致的,请传真说明,否则将按接收协议书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传真:0755-26036881(24小时自动接收)
  咨询电话:0755-26036113
  深圳研究生院培养处招生办公室
  负责老师:杨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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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12 01: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合同的东西,就是你告诉学校,好,我会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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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12 01: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 决战紫禁之巅
被封id了吗[e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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