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歧视,那些单位可能会不承认,他们会说那是职位的特殊要求.
那好,我就用限制吧.
可他们为什么非要本科是学法律的呢,为什么不给我们一同的竞争机会?竞争不上倒也罢了,可恨的是连机会也没有;别的非政法类单位不明事理倒了算了,让人费解的是连法院,检察院,律所有时也要把我们法硕排除在外!国家说设置法硕学位的目的是培养实务型人才,对此,这些单位是清楚不过的,可他们却把我们拒之门外!真令人奇怪而有无助.
对这些限制我们没法改变,我想,我们能不能改变我们自身呢?
我们是非法本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他们要求本科是学法律的,那好,我读研时再去弄个法律本科,如第二学位,自考,网络教育,通过这些形式,拿个法律本科毕业证,到时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对于第二学位,应该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网络教育也是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不过加了网络教育字样,我之所以优先考虑这两者,是要防止它要求本科须是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
不过,如果它要求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法律专业,那我就怎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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