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等级变更能不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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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2-1-4 15: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对工伤伤残等级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经鉴定工伤伤残等级提升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更多的赔偿。关于工伤鉴定等级变更能不能主张赔偿的问题,无锡律师https://china.findlaw.cn/wuxi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工伤鉴定等级变更能不能主张赔偿
  1、对工伤劳动能力进行重新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变更,伤残等级更高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更多的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对工伤伤残等级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经鉴定工伤伤残等级提升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更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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