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07-8-25 22: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 甲公司经理拿该10万元感谢费将构成刑法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8-25 22: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8-25 22: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问题是不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