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食物不宜一起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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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7-8-28 2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克的食物 如: 1、萝卜:严禁与橘子同吃,否则易患甲状腺肿,因为萝卜有一种叫硫氰酸盐 的物质,可转化成硫氰酸,与橘子中的类黄铜作用,成为羟苯甲酸而导致甲状腺 肿;忌与胡萝卜、何首乌、人参同食。 2、甘薯:不能与柿子同吃,两者相聚后会形成胃柿石,引起胃胀、胃痛、呕 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也不宜与香蕉同吃。 3、韭菜:不可与菠菜同吃,两者同吃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不可与蜂蜜 同吃,同吃会引起心痛;不可与牛肉同吃,同吃会令人发燥上火。要特别提醒们 是,炒蔬菜时不要放韭菜。 4、茄子:忌与黑鱼、蟹同吃,同吃会损伤肠胃,老茄子不宜多吃,否则会引 起中毒。 5、菠菜:不宜与豆腐同吃,因为豆腐中的钙易与菠菜里的草酸结合,形成不 易消化吸收的草酸钙,常吃者会缺钙;不可与韭菜同吃。 6、南瓜:不可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同吃;不可与羊肉同吃,同吃易发 生黄疸和脚气病(维生素B1缺乏症)。 7、竹笋:不宜与豆腐同吃,同吃易生结右;不可与糖、羊肝同吃。 8、茭白:不宜与豆腐同吃,同吃易形成结石。 9、芹菜:忌与酸醋同食,否则易损伤牙齿;不可与黄瓜同吃。 10、芥菜:不可与鲫鱼同吃,否则易引起水肿。 11、黄瓜:不可与西红柿同吃,因为黄瓜中的维生素C抑制酶,可破坏西红柿 里的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不可与芹菜同吃。 12、豆腐:不可与菠菜、竹笋、茭白同吃。 下列食物不可同时烹煮或同时服食,否则会引起或发生中毒,甚至 有生命危险,千万不可疏忽大意。 1、团鱼(水鱼、脚鱼)与苋菜食则死亡。吃空习菜汁可解救。 2、鲤鱼与甘草食则死亡。吃麻油二两可解救。 3、蜂糖与生葱食则死亡。米炒焦研末甘草二两煎服解救。 4、狗肉与绿豆食则肚腹肿大。甘草二两煎水解救。 5、黄瓜与花生食则肚泻。吃霍香丸十克解救。 6、蚕豆与田螺食则绞肠痛。服童小便一茶杯解救。 7、鸡肉与菊花食则死亡。细辛一钱、川莲五分煎水解救。 8、蛇肉与萝卜食则死亡。吃鸡血一两解救。 9、杨梅与鸭肉食则死亡。吃妇人乳汁100克解救。 10、鹿肉与南瓜食则胀肚难受。 11、芥菜与兔肉食则中毒。吃杨梅水50克煎水解救。 12、冬笋与龟肉食则中毒。甘草二两煎水服可解救。 13、冬瓜与鲫鱼食则脱水。吃空心菜汁一茶杯可解救。 14、猪肉与芝麻花食则死亡。空心菜汁一茶杯解救。 15、牛肉与香附子食则生九子疮。甘草二两煎水服解救。 16、羊肉与西瓜食则中毒。 17、洋葱与癞蛤蟆食则中毒。车前子50克煎水服可解救。 18、油煎鸡蛋不可放糖精食则中毒。牛黄五分温开水吞服。 19、鸡蛋吃后不能吃消炎片,食则中毒。吃黄泥水解救。 20、孕妇不能多吃螃蟹,食则流产。 21、吃桃子不能与白酒同服,多服会令人昏倒。 22、发牙的马铃著(土豆)不可吃,食则中毒。 -------------以下内容来自东方网----------------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方便起见常把某些食物放在一起。然而,有些食物是不宜存放在一起的,倘若硬要放在一起,会发生反应,甚至产生毒素,危害人体健康。 鲜蛋与生姜、洋葱: 蛋壳上有许多小气孔,生姜、洋葱的强烈气味会钻入气孔内,加速鲜蛋的变质,时间稍长,蛋就会发臭。 米与水果: 米易发热,水果受热则容易蒸发水分而干枯,而米亦会吸收水分后发生霉变或生虫。 面包与饼干: 饼干干燥,也无水分,而面包的水分较多,两者放在一起,饼干会变软而失去香脆,面包则会变硬难吃。 黄瓜与西红柿: 黄瓜忌乙烯,而西红柿含有乙烯,会使黄瓜变质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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