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东西多是相对的,我相信爱因斯坦前辈的我认为既有性产生的爱,也有爱产生的性!至于异性之间成为恋人就是理所当然的,就得知道达尔文的进化论了!性是种欲望,把握不好很难克制,泛滥了那就不是爱,那就是法律方面的事了!有了性了这种欲望,也就能催化出爱来(当然这并非绝对,只是阐述一下,性与爱的关系).同样两个人有了爱情,相爱对方,也会催化出性来,产生他们的结晶,繁衍下一代,不然我们就不存在了!但无论哪种爱情都是存在的,只是比例问题,和大部分人的信仰问题.这就同信佛的,信什么教的一样.决定权在于人类N年来的进化!以上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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