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年二月一日之前如果一方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而这之后的,根据我国1997年刑法构成重婚罪的要件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由此可见,除非你这位朋友是军人(成立破坏军婚罪),否则,这种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法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未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同居生活的,另一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同样,那些被骗的,不知其有配偶的第三人,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明知这种情况的第三人不适用)协议离婚原则上不能反悔,特别是在法院的调解之下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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