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快来帮帮老百姓吧,到哪里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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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7-9-19 14: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把1500元拿着,然后去检察院或法院报案.虽然看似托大,但是有法律依据:1、派出所调解的是民事纠纷,就是打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但是“当时被打昏倒,住院7天”显然可能构成“轻微伤”以上,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就该刑事责任,派出所无权调解。即使你拿了1500的民事赔偿,你还可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2、先拿着1500元赔偿,聊胜于无,根据到时候法院最终的判决多退少补。这样比较能保护你弟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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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9-19 14: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重要的是伤势鉴定,如果能肯定构成轻伤以上,那么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放任不管,可以上检察机关告。如果只是构成轻微伤,那么只是治安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所以说,最起码是要处理对方的,对于派出所提出的调解,不要接受,向上一级部门反映。而且对于被打伤的赔偿问题,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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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9-19 14: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拿到1500元那肯定你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书,那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能再起诉了。如果鉴定结果是重伤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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